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根据中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和文件精神,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公开透明,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结合东城区教育实际,经区政府批准,特制定本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4月9日至4月20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dcjwfgk@bjdch.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92号东城区教育委员会法规科(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89945603
4.传真: 010-89945603
5.登录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jdch.gov.cn/) 在“政务公开”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东城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2:《东城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东城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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