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失业保险金返还指南

日期:2019-11-01 10: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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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企业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办事指南
【设定依据】
《关于失业保险稳定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9]68号)
【申请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
3.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上年度裁员率=1-(上年度12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上年度自然减员人数)/上上年度12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办理材料】
全程网上申报,不需提交纸介材料。申报网址:http://www.bjrbj.gov.cn/jycy/jycs/index.html
【办理地点】咨询地点为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92号二层24号窗口。
【办理时间】每年4月1日-当年12月31日。
【联系电话】010—87091917、010—87091918。
【办理流程】
第一步:统一使用企业一证通登录上述网址。新用户进入“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申报界面后,首先进行“单位信息维护”,然后填报“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上报”两项内容后,即完成本次申报。老用户只需 “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上报”两项操作即可。
第二步:系统会根据审核情况实时向企业发送通知。申报界面中关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花名册”模块内容,系统会根据审核情况向特定企业自动发送填报通知,收到通知的企业才进行填报。
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流程图(企业参考版)

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手册+一次性告知书-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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