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手帕胡同道路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有关规定,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于2020年10月30日在手帕胡同道路工程项目征收范围内发布了《关于手帕胡同道路工程项目房屋征收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的通告》(东政房征〔2020〕8号),公布了《手帕胡同道路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稿)》(以下简称《征补方案》)征求公众意见,期限为30日。
自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28日,累计收到3户居民3条有效书面意见。现将被征收人意见及修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公众提出意见主要内容为:
1.居住困难家庭申请房源申购条件(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其他正式住房改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保障性住房(1条)。
2.政策依据中增加最高法【2012】行他字第16号(2条)。
二、方案修改情况
经研究,决定对《征补方案》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使《征补方案》更加符合现行政策,对《征补方案》其他内容不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将《征补方案》第五条第(一)款住宅房屋补助中增加第4项“放弃购买对接安置房源补助”: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且放弃购买对接安置房源的,按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放弃购买对接安置房源补助。
放弃购买对接安置房源补助=(被征收房屋标准房屋市场价格-标准房屋重置成新价)×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0.3。
现将修改后的《征补方案》公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手帕胡同道路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0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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