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待遇退款告知函(第九批)

日期:2025-08-14 17:00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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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经查核,部分人员在北京市虚构劳动关系违规缴纳社保,骗取失业保险待遇,请下列人员配合于收到此函的5日内退还相关失业保险待遇(如对退款金额有疑议,请及时联系)。

如仍然拒不退还,将由公安部门从严查处,追究法律责任,并依法正式启动采取列入失信人名单、处以2-5倍罚款、强制执行等手段。

退款专用账户:

户名:北京市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账号:020000072901449280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金街支行

附言:退回 (个人姓名)失业保险待遇

联系电话:010-67011123、010-53103092

特此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0日后生效)


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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