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景旺、杨景生、杨景慧: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东城分局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对你(你单位)位于东城区交道口街道菊儿胡同2号搭建的违法建设,作出了《限期拆除决定书》(京规自(东)执拆字〔2022〕3号),限你(单位)2022 年 4 月 14 日前拆除(回填)上述违法建设。经复查,你(单位)在限定期限内未自行履行拆除(回填)义务。 2022 年 4 月 24 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东城分局向你(单位)送达了《履行限期决定拆除催告书》(京规自(东)催字〔2022〕5号),催告你(单位)在 2022 年 5 月 13 日前履行义务。经复查,你(单位)仍未自行履行义务。
经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责成,本行政机关做出了《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交道口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决定书》(京东交道口街道强拆字(2025)004号),决定对上述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现向你进行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交道口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雨儿胡同15号旁门对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强制拆除决定,可自公告期满后60日内,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于六个月内直接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交道口街道办事处
2025年7月28日
附件:强制拆除决定书(京东交道口街道强拆字(2025)0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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