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交道口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日期:2024-04-16 16:18    来源:交道口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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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

  本机关于2024年4月10日决定对你给予没收车辆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因对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本机关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是:你利用三轮车从事客运经营,违反了《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你给予没收车辆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缴款书》《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附   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联系人:练崇杰  联系电话:64035020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雨儿胡同乙15号旁综合行政执法队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交道口街道办事处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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