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A000/ZK-2023-000982
  2. [主题分类]
  3. [发文机构] 东城区人民政府
  4. [联合发文单位]
  5. [实施日期]
  6. [成文日期] 2014-06-03
  7. [发文字号] 东政发〔2014〕18号
  8. [废止日期]
  9. [发布日期] 2014-06-04
  10. [有效性] 有效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陈之常等五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2014526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陈之常等五名同志的任免职事项通知如下:

任命陈之常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站地区管理处主任(兼),免去其北京市王府井地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任命王中华为北京市王府井地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兼),免去其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站地区管理处主任(兼)职务;

免去王光华的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员职务,并办理退休手续;

免去陈孝康的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调研员职务,并办理退休手续;

免去许菲的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并办理退休手续。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

 20146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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