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主体:北京市东城区审计局
二、检查方式:现场审计、非现场审计
三、管理对象基数:69家一级区属预算单位、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人员、重点项目
四、检查比例:通过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对区属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人员、重点项目等开展审计监督,其中,一级预算单位100%全覆盖。
五、检查项目:
开展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资源环境审计、国资国企审计、投资审计、民生审计以及内部审计。
六、检查内容:
(一)财政审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北京市审计条例》等要求,成立审计组,围绕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要求,深入开展财政审计。坚持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本预算”全口径审计,突出重点部门及基层单位现场审计“双管齐下”,践行科技强审理念,通过数据审计对一级预算单位实现审计全覆盖,促进全面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督促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
(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北京市审计条例》等要求,成立审计组,立足服务干部监督管理,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聚焦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切实推动领导干部更好履行决策、发展、管理、廉政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三)资源环境审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北京市审计条例》等要求,成立审计组,围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深入开展资源环境审计。聚焦生态环境建设重点任务,持续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推动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生态文明观。
(四)国资国企审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北京市审计条例》等要求,成立审计组,围绕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和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深入开展国资国企审计。聚焦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要求,促进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调整,增强国有经济核心竞争力。
(五)投资审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北京市审计条例》等要求,成立审计组,以持续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为目标,聚焦首都核心区控规,开展投资审计,促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有效,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在扩大内需方面的关键性作用。
(六)民生审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北京市审计条例》等要求,成立审计组,紧扣“七有”“五性”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看好和推动用好民生资金、促进落实惠民政策,深入开展民生审计。切实促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七)内部审计
不断巩固深化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机制,促进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持续构建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两张网”提升审计监督整体效能。
另外东城区审计局将按照审计署、北京市审计局的工作安排开展相应的审计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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