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19 17:44    来源:区投资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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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东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为核心,紧密围绕全区发展大局与投促工作重点,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平台功能,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服务意识,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中心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由综合保障部牵头负责,各业务部门协同落实。修订完善内部信息公开流程与审核机制,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准确、及时。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提升依法公开能力与水平。

  二是持续深化主动公开。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投资东城”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主渠道,及时发布中心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工作动态、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等重点信息。优化栏目设置,增强信息检索便利性。围绕招商引资、企业服务、项目推进等核心业务,加大相关规划、活动、成效类信息的公开力度,提升工作透明度。

  三是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完善申请受理、登记、审核、答复、归档全流程管理,确保依法依规、高效便民。2025年,我中心共收到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文件要求,严谨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无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件。

  四是加强平台建设与日常维护。定期对公开平台进行内容巡查与更新,确保信息时效性。加强网站与新媒体平台的安全管理,保障稳定运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咨询电话、互动栏目等渠道,及时解答企业公众疑问。

  五是完善监督保障措施。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督查范围,定期开展自查。对外公布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执行相关规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有序开展,但对标更高要求,仍存在提升空间:一是政策解读形式可进一步丰富,图文、视频等可视化解读运用不够充分;二是信息公开与公众需求的精准对接机制有待深化,个性化、定制化信息服务能力需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创新解读方式。围绕重要政策、重点项目,策划制作简洁明了的图解、短视频、案例汇编等,提升解读的吸引力与传播力。二是深化需求导向。通过调研、座谈、平台互动等多种方式,更精准把握企业公众信息需求,优化主动公开内容供给,探索提供更具针对性的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开展相关工作,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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