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国资委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20 15:45    来源:区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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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密围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核心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

  压实主体责任,明确专门科室和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主要领导统筹、分管领导牵头、科室协同、专人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序进度有序开展。

  (二)规范主动公开

  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内容及标准,结合《东城区国资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系统梳理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履职信息等重点公开领域,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信息排查审核机制。主动公开了2024年监管一级企业基本信息、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保值增值情况、企业负责人薪酬情况和经营业绩指标总体完成情况、招聘信息等20余篇。

  (三)优化依申请公开

  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规范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每件申请都能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回应。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衔接,耐心解答疑问,提升申请办理质效。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9件、办结9件、办结率100%,其中予以公开3件,无法提供(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6件。

  (四)强化监督保障

  健全监督保障机制,明确各环节责任,定期对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考核约束,筑牢工作质量防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2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2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2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动公开内容深度不足。当前主动公开信息多集中于基础工作动态等常规内容,针对国有资产监管领域的政策解读、热点回应等深层次信息供给不足,难以充分满足公众多样化的信息需求。

  依申请公开办理精细化程度有待提升。部分申请答复文书的规范性、针对性仍有优化空间,对复杂申请的研究研判不够深入,与申请人的沟通解释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

  拓宽主动公开范围。聚焦国有资产监管核心业务,增加政策解读、工作进展、数据发布等重点内容的公开频次。建立政策解读常态化机制,通过图文并茂、案例分析等形式,增强解读的可读性和易懂性。

  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对《条例》及相关规定的理解和适用能力,规范答复文书制作,提高答复的准确性和针对性。对复杂申请实行集体会商机制,充分听取相关科室意见,确保答复合法合规。同时,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回应疑问,提升申请人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5年度,区国资委未发生需要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形,全年发出收费通知0件,收费通知金额0元,实际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二)其他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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