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2 12:03    来源:区政府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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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和北京市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载体建设,丰富公开形式,深入推进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坚持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1.组织领导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东城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在区政务服务局的指导下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我办主要领导罗海珊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孔庆亮负责业务指导,综合科负责具体承办。

  2.主动公开情况

  我办2023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外事工作动态信息率100%。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和政府指南,方便公众全面了解外办工作信息。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办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采用多样的政务公开形式。重点抓好一网(东城区政府网站)、一线(电话服务热线)建设,纸质版公开文件可通过东城区政府信息大厅、东城区档案馆、东城区图书馆查阅,方便不同人群通过不同渠道都能方便了解有关政府信息。加强统筹规划,加大公开力度,健全平台建设,强化责任监督,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质效,推动政府决策更加透明高效,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3.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办理、法制审核、归档流程,切实提高依申请公开案件办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我办每月及时上报依申请公开数量,今年以来我办接到依申请公开1件,已答复完成,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接下来我办将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准备,对出现的案件,将按照答复要求,在规定工作日内,对依申请件做好登记、研究、答复、系统上报等工作。不出现因答复不妥、不合要求引起的行政复议现象。

  4.政府信息管理

  政府信息的属性属于主动公开的,按不同信息公开时限要求,通过东城区政府网站或市外办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规定的途径进行主动公开;其他信息经承办科室、主管领导、保密员、保密主管领导以及主要领导审定公开属性,并由综合科具体执行。政府信息的发布主要由综合科负责,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方便社会公众查询或申请。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渠道建设,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策问答库,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时效和质量。根据上级要求和外办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公开全清单,并对内容进行定时更新,梳理现行规范性文件,对生效文件及时进行整理,对已失效和废止的已公开文件进行标注,方便公众查询。

  5.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我办通过东城区政府网站更新发布各类公开事项信息,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全清单各1篇,工作信息37条。

  6.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办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办专门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区政府外办综合科为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窗口,制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年内,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培训3次、培训39人次,办领导组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工作会2次,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办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队伍能力水平。截至2023年底,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能够按照要求做到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仍有提升完善的空间,如文件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多样,主动公开的虽能在规定时限内落实,但个别时候办理还不够自觉主动。我办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提高认识站位。进一步认识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把信息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

  二是突出重点,进一步扩大信息覆盖面。增强多种公开渠道综合利用的系统性、科学性。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在丰富公开形式、加大培训力度等方面下大力气,努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全力办好外事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我办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2.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网址为http://www.bjdch.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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