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3-01-25 14:36    来源: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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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以下简称“区城管监督中心”)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城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城区城管监督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钱粮胡同3号;邮编:100010;联系电话:010-84050608;电子邮箱:cgjdzx@sina.com)。    
          一、概述

2012年,东城区城管监督中心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东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条,未接到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监督中心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动态类信息7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0%本年度制发的公文类政府信息数量 19件。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4条;依申请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0条;不予公开公文类政府信15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区城管监督中心2012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专门申请受理点0个。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区城管监督中心2012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总额0元,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诉案0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监督中心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不断提高认识,强化水平,在2013年的工作中,还应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加强主动公开的力度,切实规范中心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促进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针对存在问题,监督中心将在以下两个方面改进:一是加强督查深入了解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实行有效监督,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实效全面。二是加强建设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加强工作人员对信息资源的整合能力,充分发挥网站功能,为广大公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附件: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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