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北京市东城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19-12-17 13:12    来源:区民族宗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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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东城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数字东城”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东城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电话:65131487。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办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包括档案馆文件查询中心、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行政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和区民宗侨办办公室等4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09年底,我区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办200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动态信息率100%。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办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采用多样的政务公开形式。除抓好各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以外,还重点抓好一网(数字东城网站),一厅(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区档案馆查询中心)、一线(电话服务热线)的建设,方便不同人群通过不同渠道都能方便了解有关政府信息。认真制作了检索目录并编制印刷了500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广大市民查阅。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办2009年度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情况

2009年,本办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50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00人次,占总数的13.3%;电话咨询1300人次,占总数的86.7%。咨询比例较多的几个问题依次是:更改民族、三侨子女升学、归侨侨眷的认定。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未发生针对我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我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此外,也未收到各类针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如何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宣传和培训等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一方面要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和利于监督”的原则,提高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公开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和规范性;另一方面要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新事物要广泛宣传和拓展公开渠道,培养群众的知情权意识。

附件:2009年北京市东城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数据上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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