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东城区城管委编制的东城区城管委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本委/办/局政府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办公室 64006002。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区(委/办/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08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委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5.9%;法规文件类信息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5.4%;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5.4%;行政职责类信息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7.9%;业务动态类信息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5.4%。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委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大量工作。(主要总结包括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信息查阅点、便民手册、服务指南、公告、通告、档案馆文件查询中心等公开形式的情况。其中最常用的形式和最受欢迎的形式为政府网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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