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A000/ZK-2024-000006
  2. [主题分类] 环境气象
  3. [发文机构] 区园林绿化局
  4. [联合发文单位]
  5. [实施日期]
  6. [成文日期] 2023-12-29
  7. [发文字号] 〔〕
  8. [废止日期]
  9. [发布日期] 2023-12-29
  10. [有效性] 有效

东城区园林绿化局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

  为进一步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机制,根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下发的《东城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的各项任务要求,切实加强绿化行业监管,及时有效组织实施应急措施,特制定《东城区园林绿化局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成立东城区园林绿化局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由主要领导为总指挥,主管领导为副总指挥,相关主管领导及中心主任为副指挥,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基层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指挥机构。

  东城区园林绿化局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职责为:按照要求编制本单位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全区园林绿化系统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本区园林绿化系统《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督促检查成员单位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的落实情况。

  东城区园林绿化局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绿化科,具体协调组织落实市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协调和督促各成员单位做好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对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协调局值班室共同做好空气重污染应急值守工作,收集上报信息,承担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二、空气重污染预警分级

  根据《东城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要求,将空气重污染预警由轻到重依次分为黄色、橙色、红色3个级别,分别对应III级、II级、I级应急响应。

  (1)黄色预警: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或日均值>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2)橙色预警: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持续48小时或日均值>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3)红色预警: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持续72小时且日均值>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时。

  当生态环境部和北京市调整空气重污染预警启动标准时,按照新启动标准执行。

  三、应急措施

  按照空气重污染分级方法和标准,市、区相关部门发布预警指令,区园林绿化系统执行空气重污染预警指令并启动预警响应。在执行健康防护引导、倡议性和强制性减排措施总体要求的基础上,区园林绿化系统结合行业实际实施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分级防控应急减排措施。

  (一)黄色预警(Ⅲ级响应)

  1.全区在建园林绿化工程加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裸露地面和物料堆放苫盖、路面硬化整洁、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密闭运输、工地出入口两侧洒水保洁等管理措施。

  2.全区在建园林绿化工程,停止室外筛土挖掘、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

  3.全区园林绿化工地、绿地、公园及周边拒绝露天烧烤、严禁焚烧园林绿化废弃物和野外用火。

  4.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二)橙色预警(Ⅱ级响应)

  1.加强园林绿化施工作业的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拍实、苫盖等扬尘控制措施,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2.全区各类园林绿化工程,停止平整场地、筛土挖掘、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工程垃圾、砂石、渣土运输车禁止上路行驶,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纯电动、氢燃料电池机械除外)。

  3.全区园林绿化工地、林地、绿地、公园及周边严禁焚烧园林绿化废弃物、严禁露天烧烤和用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4.有喷灌设施的绿地打开喷灌设施(冰冻天气除外)进行喷水滞尘作业。

  5.在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基础上,各单位国一和国二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禁止上路行驶。

  6.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三)红色预警(Ⅰ级响应)

  1.全区园林绿化工程全部停工。停止工程垃圾、砂石、渣土运输,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纯电动、氢燃料电池机械除外)。

  2.增加对在建园林绿化施工作业的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洒水降尘频次和强度。

  3.全区园林绿化工地、绿地、公园及周边严禁并严厉查处焚烧废弃物、露天烧烤、用火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4.全区范围内有喷灌设施的绿地打开喷灌设施(冰冻天气除外)进行喷水滞尘作业。有洒水车的绿地养护单位对主要路段和重点地区的绿地进行洒水作业。

  5.各单位国一和国二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禁止上路行驶;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机动车按单双号行驶(纯电动、氢燃料电池汽车除外),其中公务用车在单双号行驶基础上,再停驶车辆总数的30%。

  6.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四、应急响应

  (一)预警发布

  空气重污染应急指令由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依照相关程序发布。空气重污染应急指令包括启动、升(降)级、解除等各类指令。在接到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级指令后,我局将通过会议、政务网、电话、传真、短信等方式向各成员单位发布预警信息。红色预警由总指挥部署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橙色预警、黄色预警由副总指挥部署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

  (二)预警响应

  在接收到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预警通知后立即上报局总指挥、副总指挥,并于1小时内通过政务网、电话等方式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指令接收情况。

  我局将同时启动本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接到预警信息2小时内全部落实到位,通过政务网、电话等方式向向我局报告指令接收情况。认真督促本单位管理的园林绿化在建工程施工单位落实空气重污染应对措施,对各绿化施工单位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分级响应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空气重污染预警指令,全面动员部署,强化应急响应,开展管控措施监督检查,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力度,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发现违法行为坚决制止和从重处理。

  (四)预警升降级

  我局将按照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的预警升降级指令,通知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落实应对工作。

  (五)预警解除

  我局将按照市、区空气重污染指挥部指令通知各单位解除预警。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

  各成员单位要健全本单位空气重污染应急预警体系,明确职责任务;建立控制污染排放长效机制,把园林绿化工地扬尘控制纳入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全过程;梳理建立年度园林绿化工程台帐;突出重点组织开展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管控措施落实的督促检查,加大施工现场的检查、巡查力度,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建确保全面响应、全责落实、全程管控。

  (二)加强应急值守

  要建立完善应急值守制度,保证应急值守系统连接通畅。在确保措施落实的基础上,黄色预警时,各成员单位要保持备班备勤;橙色预警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在岗值守;红色预警时,各成员单位要全天(含节假日)值守。红色预警期间,区指挥部办公室可抽调有关成员单位人员进行联合办公,开展应急指挥、调度、协调、督查等工作。

  (三)做好信息报送

  高度重视预警期间的信息报送工作,收集汇总空气重污染期间措施落实、督促检查等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工作督查表》(附件)和工作总结。

  《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东城区园林绿化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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