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委、区城管委、区卫健委、区应急局、区国资委、区体育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国动办、区消防救援支队、王府井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做好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依据《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东城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结合东城区建设系统实际,修订了《东城区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由区城市管理、教育、卫健、体育、园林、人防、街道(地区)等单位牵头或作为建设主体的工程及限额以下工程参照本《应急预案》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东城区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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