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制定《东城区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已经2022年4月18日第10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认真起草决策草案,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论证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情况及时调整目录,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按照程序提出调整建议,征求区政府办、区司法局意见后,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查同意,由区政府办、区司法局组织对决策目录进行调整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四、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依法行政考核。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东城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项目 | 负责单位 |
1 | 关于发布国家话剧院高层住宅楼项目 房屋征收决定的请示 | 区住房城市 建设委 |
2 | “十四五”时期东城区城市管理发展规划 (含交通发展规划) | 区城市管理委 |
3 | 关于东城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 入学工作的汇报 | 区教委 |
4 | 关于报审《关于东城区2021年重要实事完成情况 及东城区2022年重要实事编制情况的报告》 (讨论稿)的请示 | 区政府办 |
5 | 关于东城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 地带划定项目的请示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6 | 关于东城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指导意见的请示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7 | 关于修订《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的汇报 | 区文促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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