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A000/ZK-2024-000021
  2. [主题分类] 工作计划
  3. [发文机构] 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4. [联合发文单位]
  5. [实施日期]
  6. [成文日期] 2024-04-04
  7. [发文字号] 东政办发〔2024〕5号
  8. [废止日期]
  9. [发布日期] 2024-04-04
  10. [有效性] 有效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美丽东城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本区生态环境质量,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推进美丽东城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和各街道(地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五个牢牢把握”“五个坚持不懈”,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美丽东城建设。

  二是要全面落实责任。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准确把握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将环境污染防治向纵深推进,统筹抓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要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行业部门、属地街道严格履行污染防治责任。

  三是要推进共治共享。各部门和各街道(地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及时曝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要严格督查考核。各部门和各街道(地区)要全面加强任务统筹落实,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前向区生态环境局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将纳入区政府绩效管理体系。对因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不严格履职等导致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本文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城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东政办发〔2022〕2号)同时废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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