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对生态环境部机关服务中心医务室医疗机构设置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1、拟设医疗机构的类别:医务室
2、拟设医疗机构的执业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3、拟设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 内科
4、拟设医疗机构的床位数、牙椅数:0 、0
5、拟设医疗机构的设置人(设置申请人)的名称:
生态环境部机关服务中心
公示时限: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
对此项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递交到北京市东城区行政服务大厅。意见提交应在书面意见中写明具体意见,说明利害关系 ,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递交意见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52号
咨询电话:65258800—8239
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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