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东城区精神卫生保健院医疗机构变更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1、拟设医疗机构的类别:精神病医院
2、拟设医疗机构的执业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察慈小区7号楼、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街道永恒胡同6号西楼三层
3、拟设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精神科;精神病专业;精神卫生专业;精神康复专业;社区防治专业;临床心理专业/中医科
4、拟设医疗机构的床位数:129,牙椅数:0
5、拟设医疗机构的设置单位名称: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示时限: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
对此项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递交至北京市东城区卫健委医政医管科。意见提交方应在书面意见中写明具体意见,说明利害关系,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递交意见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一条83号116室
咨询电话:64009639
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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