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登记

日期:2017-04-01 15:4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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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名称】
职工登记
【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办理材料】
1、开通数字证书单位提交《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参保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A4纸复印需加盖单位公章)
、公医改单位增员需提供行政介绍信或大学生报到证复印件(A4纸复印)需加盖单位公章。2、使用五险合一企业版软件申报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参保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A4纸复印)需加盖单位公章、参保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A4纸复印)需加盖单位公章、U盘拷贝《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信息报盘数据、增员前有社保卡的参保人员,需携带社保卡做信息同步

【办理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92号二层社保中心征缴科
【办理时间】
每月5-25日
【联系电话】
010—84038437
【办理流程】
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填报参保人员信息,按要求上传电子版照片—>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提交相关证件和所需材料
网上预约时间—>根据预约时间提前至社保中心取号—>窗口叫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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