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法人变更

日期:2017-04-01 15:4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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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名称】
单位法人变更
【申请条件】
参保单位进行单位法人变更时需至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变更
【办理材料】
1、已开通网上申报的单位,直接在网申系统申报单位信息变更,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欠费单位和未办理网申的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2、工商局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质监局提供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上)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办理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92号二层社保中心征缴科
【办理时间】
每月5-25日
【联系电话】
010—84038437
【办理流程】
下载企业版软件变更后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提交相关证件和所需材料—>申报审核—>由社保工作人员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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