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2020年年底前,集中力量将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国有企业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则上一并移交实行社会化管理。(来源:中央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 2.2020年年底前,集中力量将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属地街道、乡镇(以下统称"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国有企业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则上一并移交实行社会化管理。(来源:《关于印发<北京市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人社服发〔2019〕141号)"一、总体要求中-(二)工作目标") 3.本市除国有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退休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申报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转接。社会组织及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转接工作,可参照本通知执行。(来源:《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转接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服发〔2021〕40号)"一、明确适用范围")4.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一致。
【办理材料】
1、国有企业申报材料包括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社会管理申请报告、退休人员统筹外待遇承诺书、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转移名册、北京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基本信息表。2、除国有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社会组织及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申报材料需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信息表。
【办理地点】
东城区长青园1号309,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朝内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92号2层40号、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52号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适用于除国有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社会组织及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 010—84038437、 010—87091911
【办理流程】
1、企业向所在单位参保区提交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申请,参保区核准后出具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复函或告知书,2、在参保区办理社保关系的减员手续,在户籍区办理社保关系增员、档案转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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