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返京

日期:2017-09-20 15: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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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毕业生返京
文件依据:《关于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服务及人事档案接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1〕133号)
《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本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9]3号);
办理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 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周六0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需预约)}
办理对象:在京外地区初次就业的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
办理条件:
1.北京市东城区户籍大中专毕业生;
2.毕业时选择在京外地区初次就业,《就业报到证》签署至京外地区;
3.户口仍保留在北京市,未曾迁出;
4.京内未落实就业单位(或灵活就业、自主创业)。
提交材料:
1.《北京生源毕业生返京申请表》一式两份(可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打印);
2.京外原单位同意离职证明;
3.本人有效证件;
4.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办理流程:
第一步:本人持上述材料到我中心,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专用章,并向毕业生档案所在单位出具调档函、发放《存档人员登记表》;
第二步:本人持商调函到原存档机构或单位办理档案转出手续(此过程需本人咨询原存档机构或单位);
第三步:持以下材料来我中心办理存档手续:
1.手续齐全密封完整的人事档案;
2.《北京生源毕业生返京申请表》;
3.《存档人员登记表》;
4.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注意事项: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拟在京就业单位”填写“无”,“单位性质”、“就业单位意见”栏可以空白。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办结
审批权限:经办人员现场审核
办理地点:东城区朝内大街192号一层
联系电话:010—84038437
备注:
1. 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社保卡(电子社保卡)、护照、机动车驾驶证
2.上述须本人办理的相关业务,若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本人书写并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书中需写明委托人、被委托人有效证件号及具体办理业务事项)、委托人和经办人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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