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中轴路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发布《征收决定》

日期:2016-12-22 14: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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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6日,东城区人民政府在南中轴路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范围内发布《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南中轴路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房屋征收的决定》(东政发〔2016〕65号)。本项目于2016年10月8日9时至2016年11月26日24时进行预签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工作,截至2016年11月26日24时,预签征收补偿协议比例为77.33%,达到了《南中轴路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预签征收补偿协议生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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