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物业服务⼈、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汛期住宅物业管理项目围墙和房屋外墙安全使用,保障居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结合全市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就做好汛期住宅物业管理项目围墙和房屋外墙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各物业服务人要将住宅物业管理项目围墙和房屋外墙等安全隐患排查纳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重点内容,制定重点自查清单,全面开展专项排查,加强日常尤其是大风、降雨等极端天气时的巡查力度,并做好隐患排查记录。
二、各物业服务人对于排查中发现的围墙地基下沉、墙面倾斜、房屋外墙空鼓、开裂、部分脱落等安全隐患的,要设立警示标志,提示业主、行人和车辆等远离危险区域,并及时予以排除。暂时无法排除的要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围墙和房屋外墙使用安全。
三、对于属于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的紧急情况的,物业服务人要按照我市相关政策及时申请,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审批或备案,确保围墙和房屋外墙尽快得到维修。
四、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属地街道(乡镇)对辖区内住宅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全覆盖专项检查,对于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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