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根据中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和文件精神,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公开透明,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本市非东城区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适龄子女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对申请在东城区就读的本市非东城区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的适龄子女入学资格进行联合审核,特制定本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4月9日至4月20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dcjwfgk@bjdch.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92号东城区教育委员会法规科(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89945603
4.传真: 010-89945603
5.登录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jdch.gov.cn/) 在“政务公开”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东城区2021年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适龄儿童子女入学审核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2:《东城区2021年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适龄儿童子女入学审核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东城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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