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2. [制发单位]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3. [实施日期]
  4. [成文日期] 2026-03-30
  5. [发文字号] 东政办发〔2026〕3号
  6. [失效日期]
  7. [发布日期] 2026-03-30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美丽东城建设202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美丽北京和美丽东城建设,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美丽东城建设2026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文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美丽东城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东政办发〔2024〕5号)同时废止。

  附件:1.东城区持续污染防治攻坚2026年行动计划

     2.东城区加快绿色低碳转型2026年行动计划

     3.东城区构建多元共治格局2026年行动计划

     4.2026年东城区环境保护有关指标和重点任务计划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30日



附件1

东城区持续污染防治攻坚2026年行动计划

一、共筑美丽蓝天

 

序号

重点

任务

工作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部门

协办单位

(一)空气质量目标

1

目标

任务

东城区空气质量进一步巩固改善,完成本市下达的目标要求,其中,PM2.5年均浓度在29微克/立方米左右,争取更好结果。优良天数比率78%,重污染天数不超过3天。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委生态文明委污染

防治工作小组成员单位

各街道力争在PM2.5年均浓度全面达标的基础上,与全区同步改善,PM2.5年均浓度目标为29微克/立方米,争取更好结果。各街道年均TSPPM2.5浓度不进入全市后30名。

年底前

各街道

——

2

深入实施总量减排

实现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NOx十五五减排时序目标任务。新增涉气建设项目严格执行VOCsNOx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实施减二增一削减量替代审批制度。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委生态文明委污染

防治工作小组成员单位

(二)推动车(械)新能源化促结构减排

3

推动机动车结构优化升级

推动区域新能源车保有量进一步提升。加快推动机动车新能源化进程,落实新能源车推广应用政策体系。落实2026年注册登记汽车中新能源车比例达到60%以上。

年底前

区发展改革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区商务局

区国资委

市交通委东城运输

管理分局

区机关事务管理

服务中心

——

落实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方案。聚焦商超物流、邮政等重点货类绿色运输,进一步提升全区到发货物绿色运输比例。

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区商务局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东区邮政管理局

市交通委东城运输

管理分局

推动货车新能源化。加快推动老旧营运货车淘汰更新为新能源货车。2026年注册登记货车新能源化率达到市级要求(35%)。

年底前

市交通委东城运输

管理分局

区商务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区发展改革委

落实新能源货车优先通行政策,采取现场和非现场工作手段引导昼间进入二环路以内行驶的营运货车基本为新能源货车。

落实新能源生活和建筑垃圾运输车优先通行政策。

应用非现场+现场执法手段,严格查处货运车违反限行政策行为。

年底前

市公安局交管局东城

交通支队

——

3

推动机动车结构优化升级

推动生活和建筑垃圾运输车新能源化。

推动新增或更新的生活和建筑垃圾运输车新能源化(承担应急抢险任务的车辆除外)

推进新开工的施工工地(出土阶段除外)使用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建筑垃圾运输车。

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区环卫中心

区园林绿化局

各街道(地区)

落实《绿色施工管理规程》,着力推进新能源混凝土搅拌车,以及新能源挖掘机、装载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应用推广。

年底前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各街道(地区)

推进公共领域用车新能源化。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通勤车、环卫车、轻型邮政车、公务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承担应急抢险任务的车辆除外)。

淘汰50%左右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环卫车。

新增和更新的轻型快递配送车、轻型商超配送车80%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

推进新增和更新的网约车为新能源车,网约车新能源比率稳步提升。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市交通委东城运输

管理分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环卫中心

东区邮政管理局

区商务局

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

中心

——

实施小客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促进存量社会小客车更新为新能源车。

年底前

区商务局

——

落实货车和大中客车补能规划,结合现有加油站布局规划,统筹充换电、加氢等综合补能需求,配合推进超充站等补能设施建设,加快在大型车停放地、旅游集散地等建设适用于非道路移动机械、货车、大中型客车的补能设施。

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区发展改革委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东城分局

4

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结构优化升级

推动重点行业企业、施工工地新增或更新的且有对应新能源产品的内部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采用新能源。推动厂内(公司、企业、园区等内部)使用的叉车、装载机等机械基本实现新能源化。

年底前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区商务局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园林绿化局

——

推动园林绿化作业,辖区内使用的草坪机、割灌机、绿篱机、油锯等园林机械基本实现新能源化。

年底前

区园林绿化局

——

依法将使用未经信息编码登记或者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记入信用信息记录,开展行业督导。住房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园林绿化、水务、交通等部门督促施工单位对进出工程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京环宝小程序上进行进出场登记。

长期实施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园林绿化局

各街道(地区)

区生态环境局

严格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京政发〔20257号)。累计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率达到60%

政府投资类项目以及国有企业承建项目招标人应将工程施工过程中新能源机械、车辆使用情况作为响应条款。

年底前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区国资委

——

做好施工工地周边补能设施配套,对于有用电增容需求的,配合施工工地满足电动机械应用场景电力供给。

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

5

加强油气油品监管

督促加油站在夏季错峰装卸油,引导加油站出台鼓励夜间加油的措施。

6-9

区商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

对销售环节的车用油品、氮氧化物还原剂、车用油品清净剂等产品质量开展监督抽查,加强实际使用环节的柴油抽检。

年底前

区市场监管局

——

坚决打击非标油,全面清理整顿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和黑加油站点。加强油罐车、加油站油气排放执法检查。

年底前

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区应急局

区生态环境局

——

6

机动车(械)含绿量提升示范项目

推动货物绿色运输,建设零排放运输车队,全区拟新推广建立5家。

年底前

区商务局

市交通委东城运输

管理分局

区城市管理委

东区邮政管理局

区生态环境局

——

各街道至少创建1全电工地,全区力争创建全电工地”20个。

年底前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各街道

区生态环境局

(三)提升企业含绿量促工程减排

7

推动企业含绿量提升

持续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绿色升级,以企业含绿量提升发展含金量。全区绿色企业比率不低于70%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商务局

区文化和旅游局

区国资委

——

落实《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落实《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25年版)》,依法依规全面退出淘汰类产能、能效低于基准水平和不能稳定达到排放标准的生产工艺。

年底前

区发展改革委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深入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管理,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升级,推动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结合区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要求,做好审核名单制定、全过程监督落实工作,在督促VOCs年排放量1吨以上重点企业按周期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基础上,可结合区域特点和管理需求依法确定审核范围。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组织企业开展环保技术改造升级,推进重点行业一厂一策精细化治理。

持续开展锅炉使用单位环保绩效分级管理,推动实施耦合新能源供热、深度低氮等工程,A级和B级锅炉使用单位累计达到80家以上。

巩固A退D”成效,做好监督指导,推动辖区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区财政局

区教委

区卫生健康委

鼓励企业和项目开展绿色绩效评价,推进重点行业创绿,持续完善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库。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8

推进VOCs精细化管理

各行业主管部门推进本行业使用含VOCs产品源头替代。工业企业涂装工序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胶粘剂;建筑施工、室外构筑物防护和道路交通标识等其他涂装作业,推广使用水性涂料和低VOCs含量胶粘剂;印刷行业全面推进低VOCs产品使用和替代。

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委宣传部

区财政局

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市级部门部署,配合做好市级抽检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

住房城市建设、城市管理、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对施工工地开展抽检,其中对防水、地坪、防腐、防火等涂料以及胶粘剂、密封胶、美缝剂等类的抽检比例不低于涂料及胶类产品总量的70%

年底前

区市场监管局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

持续规范工业企业日常管理,围绕涉VOCs排放重点行业,对照相关行业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督促企业及时更新、更换VOCs治理设施耗材,提升VOCs治理设施自动化控制水平,加强整体密闭化管控,提升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

结合2025年《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开展全区低效类治理技术整治提升,推动动态清零。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

9

深化重点行业治理

结合辖区实际推动印刷行业企业开展低VOCs源头替代试点工作,开展报刊印刷行业源头管控工作试点。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

落实《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汽修企业全环节监管。

推进涉VOCs汽修企业创绿,实现100%创绿。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市交通委东城运输

管理分局

——

9

深化重点行业治理

在项目设计、审核、施工等环节推广使用温拌沥青,推动新建区属公路和城市道路基本应用温拌沥青,道路养护项目逐步提升温拌沥青使用比例,温拌沥青使用比例较上一年度提升5个百分点;推广沥青混合料密闭式新能源车,推进沥青混合料清洁运输。

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继续推行餐饮油烟重点点位包案机制,组织开展治理提升。年度餐饮治理提升100家。各街道(地区)完成餐饮治理提升任务量(见附表)。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街道(地区)协同做好餐饮油烟源头引导。

鼓励推动中央厨房类餐饮单位的老旧油烟净化装置更换为高效油烟净化装置。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商务局

区市场监管局

各街道(地区)

——

完善京办”APP巡查平台,实现对餐饮油烟污染源更加科学、精准监管;运用AR智能巡检,在餐饮油烟巡查工作中的应用对现有油烟平台进行4G升级。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

率先推进干洗行业重点企业全封闭式干洗设备更新,逐步更新淘汰开启式和普通封闭式四氯乙烯干洗机、分体式和普通封闭式石油干洗机,推动干洗行业绿色升级。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商务局

各街道(地区)

10

企业含绿量提升示范项目

积极谋划、科学设计,提前开展创A项目储备。打造锅炉A”标杆,推进既有锅炉耦合新能源供热,创建环保绩效A级锅炉使用单位10家以上。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发展改革委

区教委

——

开展餐饮创绿先行先试,市场监管部门提示餐饮单位关注清单、地图内容。通过智慧化监管手段,提升净化设施运行、清洗规范化水平,推动使用强度高的餐饮单位及时开展净化设备更新。组织开展餐饮企业绿色绩效评价。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商务局

区市场监管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东城分局

各街道(地区)

(四)强化城市精细化治理促管理减排

11

优化城市运行管理打造干净城市面貌

加强城市环境秩序整治。落实市级部门要求,完善城市治理工作体系,加强城市家具规范化治理。

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

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巩固背街小巷治理成效,加强环境常态化管护。落实市级部门要求,实施核心区环境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推进重点区域风貌管控和景观提升,推动老城生活条件和秩序改善。

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

12

落实扬尘管控责任

各街道(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建设、市政、水务、交通、园林等)加大扬尘管控力度,持续巩固道路扬尘负荷改善成效,进一步综合治理辖区、各行业工地出入口扬尘负荷差等级道路,全区差等级道路数量比例不超过1.5%

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区园林绿化局

区环卫中心

各街道(地区)

——

3-5月为重点开展扬尘专项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加强施工扬尘、道路扬尘、裸地扬尘治理,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长期实施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园林绿化局

区环卫中心

各街道(地区)

——

强化24小时巡查工作机制,发现的扬尘类问题24小时内响应,各街道(地区)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道(地区)

13

强化施工扬尘管控

进一步提升施工工地绿色施工水平,各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建设、市政、水务、交通、园林等)落实北京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进一步完善绿色施工扬尘管控要求。

年底前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园林绿化局

——

各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建设、市政、水务、交通、园林等)开展工地出入口规范管理专项行动,督促各类施工企业落实绿色施工各项要求,严格设置施工围挡,加强湿法作业,做好工地洗轮机规范安装、使用工作,加强工地出入口车辆管理,杜绝带泥上路行驶。

长期实施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园林绿化局

——

强化小微工地精细化管理。在市级主管部门指导下,各行业主管部门参照北京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制定小微工地施工规范。提升架空线入地、平房翻建、园林、拆迁、市政道路、市政道路管线等六类工程施工管理规范化水平,加强施工围挡、湿法作业。

长期实施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园林绿化局

各街道(地区)

——

各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建设、市政、水务、交通、园林等)推广基坑气膜等全密闭先进施工技术,由政府投资的、具备使用基坑气膜条件的施工项目,全部使用基坑气膜。

年底前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

14

强化道路和裸地扬尘监管

落实《城市道路等清扫保洁质量与作业要求》,城市道路车行道机械化作业率达到97.5%

长期实施

区城市管理委

区环卫中心

各街道(地区)

——

根据市级部门道路尘负荷情况,及时提示属地道路、各行业工地出入口道路扬尘负荷高值情况,督促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及门前三包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环卫中心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园林绿化局

各街道(地区)

——

14

强化道路和裸地扬尘监管

持续开展道路升优行动。严查道路遗撒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夜间执法检查力度,及时组织差等级道路整改提升,实现连续两个月扬尘负荷差等级道路整改提级。

年底前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园林绿化局

区环卫中心

各街道(地区)

——

开展道路尘负荷自测工作,加密重点道路的道路尘负荷监测,推动消劣升优

年底前

区环卫中心

区生态环境局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深入推进揭网见绿,实现裸地动态整治。

年底前

区园林绿化局

各街道(地区)

——

15

加强面源污染管控

巩固煤改清洁能源成果,继续开展老旧蓄能式电采暖设备更新工作。加强燃煤四禁,严防散煤复烧。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城管执法局

各街道(地区)

区财政局

严格落实《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东城区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长期实施

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区应急局

——

大力倡导市民践行文明祭扫,弘扬时代新风。

长期实施

区民政局

区精神文明办

区市场监管局

区城市管理委

各街道(地区)

——

(五)建设绿色先行街

绿色先行街区范围:在东城区设置2个绿色先行街区,其中,东四先行街区四至范围为,北至东四十条,东至朝阳门北小街,南至朝阳门内大街,西至东四北大街南段。天坛先行街区四至范围为,北至前门东大街,东至祈年大街北段、崇文门外大街南段、天坛东路,南至永定门东街,西至前门大街、天桥南大街、永定门内大街。区内加强对车械、扬尘、餐饮油烟等污染源管控力度。

16

强化源头管控减少污染排放

针对绿色先行街区内主要干道、车流密集道路,研究疏堵措施,缓解道路拥堵程度,减少尾气污染排放。

年底前

市公安局交管局东城

交通支队

——

绿色先行街区内,东四、天坛、前门街道力争各创建2全电工地,有对应新能源产品的车、械全部采用新能源(应急抢险除外)。

年底前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东四街道

天坛街道

前门街道

区生态环境局

绿色先行街区内,施工工地(出土阶段除外)力争100%使用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建筑垃圾运输车。

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区园林绿化局

东四街道

天坛街道

前门街道

绿色先行街区内,商超使用的轻型商超配送车力争100%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

年底前

区商务局

区国资委

东四街道

天坛街道

前门街道

绿色先行街区内使用的轻型快递配送车、轻型邮政车力争100%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

年底前

东区邮政管理局

东四街道

天坛街道

前门街道

绿色先行街区内使用的环卫车(承担扫雪铲冰等应急抢险任务的车辆除外)100%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

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区环卫中心

东四街道

天坛街道

前门街道

16

强化源头管控减少污染排放

绿色先行街区内,企业、公司等内部使用的叉车、装载机等机械力争100%为新能源机械。

年底前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区商务局

区国资委

东四街道

天坛街道

前门街道

绿色先行街区内使用的草坪机、割灌机、绿篱机、油锯等园林机械(应急抢险除外)力争100%实现新能源化。

年底前

区园林绿化局

——

17

提升监管质效释放减排效益

推动施工工地创绿创优,绿色先行街区内工地应绿尽绿,力争实现绿牌工地挂牌率100%

年底前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管执法局

加强对小微工地监管力度,做好备案登记、巡查检查。参照《东城区施工场地污染控制指南》,推动小微工地落实密闭施工、门前三包、使用电动车械等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扬尘、尾气等污染排放。

年底前

东四街道

天坛街道

前门街道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园林绿化局

加大扬尘管控力度,绿色先行街区内差等级道路数量比例不超过0.5%

加大区级扬尘负荷自测力度,在日常监测基础上,对区域内重点道路或扬尘负荷高值道路进行加测,每月不低于10条次。

年底前

区环卫中心

东四街道

天坛街道

前门街道

区生态环境局

对绿色先行街区内的道路加大精细化扬尘治理作业力度,提升道路洁净度。区环卫中心对区域168条胡同提高洒水降尘作业频次。

年底前

区环卫中心

东四街道

天坛街道

前门街道

——

推动扬尘闭环整改,绿色先行街区内街道扬尘案件响应整改率实现100%

年底前

东四街道

天坛街道

前门街道

——

17

提升监管质效释放减排效益

将执法力量向绿色先行街区适当倾斜,针对油烟在线监控长期报警、投诉多发的重点餐饮企业开展非现场+现场执法,执法数不低于全区总量的20%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

对绿色先行街区内重点餐饮企业加大监测频次,区生态环境局强化支撑,协助街道开展油烟监测,由街道选定餐饮单位并做好沟通,区生态环境局安排开展餐饮油烟浓度监测,全年不低于300个检测口。

年底前

东四街道

天坛街道

前门街道

区生态环境局

——

在天坛街道开展餐饮选址引导清单电子地图应用试点,推动在街道管理和企业登记注册环节的应用。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天坛街道

区市场监管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东城分局

打造大气精细化治理街道,聚焦市委月度工作点评指出的空气质量待提升街道,实施精准帮扶和科学指导,全面提升基层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精细化治理样板模式。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街道

——

(六)加强综合保障支撑

18

强化精准科学依法治污

强化现代化信息技术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应用,持续优化完善信息化平台系统,深化三监联动机制应用,推动生态环境智慧治理。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

对标空气重污染应急环保绩效评级要求,对于现有、新申报国家重点行业AB级和引领性企业,以及具备条件的绿色企业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法规,积极引导企业减少使用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车和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机械。

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要求,推动工业企业等重点用车单位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联网,积极引导企业使用新能源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减少使用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车和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机械。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区商务局

市交通委东城运输

管理分局

——

18

强化精准科学依法治污

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重点审核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要求等内容是否按规定记载;对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质量、2025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开展常态化审核,审核总数均不少于持证单位总数的三分之一;2025年度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按时提交率达到98%以上。督促排污单位依法披露环境信息。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

公安交管、生态环境部门在区内重点道路开展重型车的人工检查。人工执法有效录入不低于2万辆。

结合辖区机械登记台账,聚焦老旧排放标准机械进行执法检测。

年底前

市公安局交管局东城

交通支队

区生态环境局

——

严格规范现场执法检查,强化非现场执法检查,坚持包容审慎,持续提升执法效能。

生态环境部门结合季节特点,以VOCsNOx为重点,开展涉气固定源执法检查。以空气质量排名靠后区域为重点,按市级部门要求开展交叉执法,落实区级点穴执法。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和热点网格、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餐饮在线监测等非现场执法检查和科技执法手段应用。针对采暖季锅炉、柴油车(械)、餐饮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

公安交通管理、城管执法等部门和街道(地区)执法部门依据职责,组织开展贯穿全年的环境问题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移动源、施工工地和露天焚烧问题等的执法检查。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市公安局交管局东城

交通支队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各街道(地区)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19

发挥经济政策激励作用

在建筑、交通、新能源、技术创新等重点领域,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企业的信贷、债券、保险等绿色金融支持。绿色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经济政策激励的重要参考。

年底前

区发展改革委

区生态环境局

加强市级资金统筹,按照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向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好、污染防治任务重的街道予以倾斜。

加强项目储备与资金使用管理,并结合辖区实际,相应加大区级财政投入力度。

年底前

区财政局

区生态环境局

——

二、建设美丽河湖

序号

重点任务

工作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部门

协办单位

(一)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

1

目标任务

持续巩固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地表水市考断面达到本市优良水体比例目标要求,力争龙潭东湖水质达到类或以上,市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100%。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达标。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区园林绿化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财政局

相关街道(地区)

2

深入实施总量减排

实现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完成化学需氧量(COD)、总磷(TP十五五减排时序目标任务。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市管理委

相关街道(地区)

(二)水资源保护

3

加强饮用水保护

加强饮用水供水厂站水源水和出厂水水质检测,确保饮用水安全。

长期实施

区城市管理委

市自来水集团

因地制宜完善水源地(水源井)封闭隔离防护设施和保护区标志标识牌。开展水源地专项执法和日常监管,动态清理整治保护区内影响水源安全的环境问题。加强饮用水源地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加强水源保护巡查,确保水源井周边30米范围内无污水、无垃圾、无厕所、无养殖粪污等污染源。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市管理委

和平里街道

市自来水集团

配合北京市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年度调查评估。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市管理委

和平里街道

市自来水集团

4

加强地下水保护

核实辖区加油站(点)埋地油罐防渗漏情况,确保加油站(点)采用的双层罐或防渗池等防渗漏措施、防渗漏监测系统完整有效。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

5

节水型社会创建

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完成东城区生产生活用水总量目标。

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

健全供水管网漏损管控体系,推进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旧更新改造工程,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保持在8%以内。

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各街道(地区)

(三)水环境治理

6

巩固水体整治成效

强化龙潭东湖水质保障措施,确保湖水水质提升达标。

年底前

区园林绿化局

区城市管理委

龙潭街道

龙潭公园

区国资委(文旅集团)

区生态环境局

区财政局

加强入河排污口长效监督管理,每季度对辖区内入河排污口开展监督检查,其中常态有水排污口现场检查、监测年内实现全覆盖。巩固排查整治成效,违规排污口动态清零。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市管理委

各街道(地区)

依法依规做好新改扩建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审批、登记工作。动态更新完善入河排污口管理台账,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日常监督检查等信息管理。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市管理委

各街道(地区)

发挥河长制”“湖长制统筹作用,开展日常巡查管护,动态清理风险隐患。

长期实施

区城市管理委

河(湖)长制成员单位

巩固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适时开展跨区域执法。以水环境问题为导向,开展流域点穴执法,对水源地、入河排污口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城管执法局

各街道(地区)

7

强化生活污水治理

按照北京市要求,完成污水管网及再生水管线建设任务

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区发展改革委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东城分局

(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8

提高水系连通性

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配置,鼓励将再生水用于河湖生态补水,提高城市水系连通性,保障重点河流生态流量。

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市排水集团

区园林绿化局

区国资委(文旅集团)

(五)汛期污染防治

9

加强排查和分析研判

加强各类风险隐患排查,聚焦重点区域、行业、企业,精准识别影响汛期水质和饮用水安全的主要污染源和各类水环境风险隐患,建立问题清单,推动突出问题整改。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市管理委

各街道(地区)

区园林绿化局

加强分析研判与应急处置,对汛期溢流污染风险较高的水体、重点饮用水水源、湖泊等,加强水质监测预警,对发现的水污染问题开展溯源排查,制定实施综合整治方案;对水质出现异常波动的,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园林绿化局

区国资委(文旅集团)

市排水集团

各街道(地区)

10

提高溢流污染控制水平

开展雨污混接错接巡查整治,降雨前提前加大抽升处理,降低管网液位,减少溢流污染。

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市排水集团

各街道(地区)

持续开展清管行动。汛期前对雨水管涵、雨污合流管涵、雨水口(雨箅子)等进行全面清掏并加大巡查、清理力度。

6月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市排水集团

各街道(地区)

11

强化巡查

管护

强化汛期河湖水环境精细化管理,雨前对马路边沟、无水支流沟渠、雨水箅子等开展垃圾杂物清理,雨后对河湖水体及时清理垃圾、漂浮物。开展雨后入河排口排污检查,严厉打击污水直排、借雨偷排行为。优化道路保洁作业模式,避免影响水环境。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环卫中心

区城管执法局

市河湖管理处

各街道(地区)

12

强化生态

保障

做好护城河等防洪工作,加强上下游协同。

长期实施

区城市管理委

各街道(地区)

(六)重点领域率先引领

13

建设人水和谐的美丽

河湖

有序推进辖区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任务,结合滨水空间开放共享建设,加强生态缓冲带和微生境构建,提升河湖岸线质量。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园林绿化局

相关街道(地区)

14

开展评估与监管

参照本市《河流和湖库水生态质量监测与评价技术规范》及美丽河湖参考指标要求,开展河湖水生态环境状况监测评价,按季度开展底栖动物指数监测。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园林绿化局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工作年度自评估。加强日常监管,因地制宜采取提升措施,进一步巩固美丽成效。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园林绿化局

 

 三、守护土壤安全

序号

重点任务

工作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一)土壤污染防治目标

1

目标任务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土壤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园林绿化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东城分局

区应急局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各街道(地区)

(二)守护净土安全

2

加强关停退出企业地块污染管控

开展关停退出工业企业原址用地筛查,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做好更新地块清单、监测、管控等相关工作;对周边有饮用水源、居民区等敏感受体的高风险地块,推动采取清理残留污染物、设置围挡等措施阻断污染迁移。

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东城分局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3

持续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现状调查

推进土壤环境现状数据汇集,建立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含排污许可证相关)土壤环境现状调查成果台账。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东城分局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4

强化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

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促土壤重点单位落实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开展自行监测,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开展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采取改进措施。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

5

加强修复过程监督管理

加强修复过程监督管理。针对开挖深度较大的修复项目加强土壤污染治理监督检查和施工安全监督检查。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6

完善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监管机制

与市级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加强联动,保障净地供应。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或者达到95%以上且当年依法处罚、整改到位。

年底前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东城分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宣贯。

年底前

区教委

区卫生健康委

区民政局

区生态环境局

受污染建设用地采取工程阻隔等措施实施风险管控达到安全利用目标的,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加强方案审查,避免后续开发建设对工程阻隔造成破坏。

年底前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东城分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7

加强数据共享

区级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共享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纳入详细规划和供地管理的地块信息。推动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用途管制、土壤环境管理等多源数据共享,形成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一张图

年底前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东城分局

区生态环境局

——

 

 

 

 

 

 

 

 

 附件2

 东城区加快绿色低碳转型2026年行动计划

一、应对气候变化

序号

重点任务

工作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一)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

1

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

本区碳排放量较峰值保持下降,全区碳排放强度达到市级要求

年底前

区发展改革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二)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综合管理体系

2

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

根据市级要求细化研究制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行动方案;配合北京市推动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

年底前

区发展改革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按照市级要求,结合东城区产业现状,围绕酒店、餐饮业等行业开展碳足迹核算调研工作,助力北京市碳足迹核算方法研究和碳足迹数据库建设。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开展碳排放评价,鼓励对甲烷、氧化亚氮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开展核算评价,控制新建项目温室气体排放水平。

区生态环境局

——

3

完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按照市级要求开展2026年度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协助确定重点排放单位和一般排放单位名单,督促重点排放单位完成碳排放报告、核查报告报送及碳排放配额清缴。鼓励重点排放单位主动披露碳排放信息。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

4

强化低碳试点示范

加强绿色低碳项目征集、储备和组织实施。组织动员区内单位积极申报北京市先进低碳技术项目、低碳领跑者、气候友好型示范区域等相关试点项目。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

(三)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工作

5

推进能源低碳化

发展

大力开展能源节约和能效提升,努力降低化石能源消费总量。

年底前

区发展改革委

——

按照市级要求落实本市可再生能源替代方案,新增能源消费优先由可再生能源提供,2026年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达到市级要求。

年底前

区发展改革委

——

大力发展本地光伏、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利用。鼓励公共机构和企业积极购买绿电。

年底前

区发展改革委

区城市管理委

——

6

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升资源综合利用能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80%以上。

积极开展零碳园区建设,推动产业园区低碳升级改造。

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区发展改革委

东城园管委会区科委

严格落实新建数据中心能效标准,鼓励新建及改扩建数据中心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和余热利用,持续开展数据中心节能降碳改造,新建及改扩建数据中心绿电占比超过60%

年底前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生态环境局

——

7

推进建筑领域低碳化

实施建筑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管控,推动建筑领域碳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年底前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

提高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推进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能效分级,鼓励普通公共建筑参与能效分级,结合城市更新,持续推进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

开展建筑用能电力替代行动,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

年底前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区发展改革委

——

推动供热系统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供热。推动数据中心余热回收利用。

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区发展改革委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8

加强城市绿色交通体系建设

坚持慢行优先、公交优先、绿色优先,城区绿色出行比例持续提升。

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

(四)加强城市气候适应性建设

9

深化适应气候变化基础能力建设

按照北京市统一要求,推动落实《北京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北京市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实施方案(2025-2030年)》,传播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理念。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应急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提升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监测预警能力,健全覆盖全区的气象监测和自然灾害预警系统,进一步提高短时临近气象预报精准度,加大重点区域的精准预测预警。

年底前

区应急局

——

10

强化重点领域气候韧性

将适应气候变化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制定完善中充分考虑气候因素。

持续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海绵城市达标面积比例达到44%

强化应急预案和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做好极端天气事件应对。

持续提升能源、基础设施、生态系统等重点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年底前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东城分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应急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园林绿化局

——

(五)强化综合保障和能力建设

11

加强统计核算能力建设

持续开展东城区温室气体清单编制。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统计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区园林绿化局

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开展东城区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统计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区园林绿化局

夯实碳排放核算数据基础,定期统计核算全区能源运行碳排放情况,加强全区碳排放形势分析会商。

年底前

区发展改革委

区统计局

区生态环境局

——

 

二、无废城市建设


序号

重点任务

工作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部门

协办单位

(一)主要目标

1

目标任务

实施本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提升产废企业精细化管理,优先采用资源化、点对点定向等利用方式降低外运填埋量。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市管理委

各相关委办局

各街道(地区)

(二)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

2

强化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高效利用

引导工业固废源头减量。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区发展改革委

——

3

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

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无纸化办公,鼓励电商、快递等重点领域使用可循环重复利用包装,从源头上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在写字楼、产业园区等快递、外卖数量较多区域,持续开展快递包装、外卖餐盒回收。生产、销售、快递等企业减少二次包装,加强纸箱回收复用。

年底前

区发展改革委

区精神文明办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区教委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商务局

区市场监管局

东区邮政管理局

各街道(地区)

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扩大智能回收机进社区覆盖范围,完善直达居民的便民回收体系,全区完成87个以上小区便民回收渠道布局。

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各街道(地区)

加强医疗机构废弃物管理,推动输液瓶(袋)规范回收利用。

年底前

区卫生健康委

区生态环境局

——

4

强化建筑

垃圾全过程

治理

将施工现场建筑材料资源利用措施纳入绿色施工管理要求。装配式新建建筑施工现场、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产生量每万平方米分别低于200吨、300吨。鼓励装配式新建建筑施工现场、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产生量每万平方米分别低于140吨、210吨。

年底前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

配合市级完善建筑垃圾管理与服务平台,推动实现全过程数字化监控,强化闭环管理。配合市级开展建筑垃圾运输企业风险+信用分级评价体系。

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区园林绿化局

持续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鼓励符合标准的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应用,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国有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上,在技术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及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在道路、园林绿化、河道治理、人行步道等指定部位应用尽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原则上不少于30%

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区园林绿化局

5

严密防控

危险废物

环境风险

提升收运、利用、处置能力。持续完善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试点及小箱进大箱医疗废物收运体系。加强危险废物全天运输通行能力保障,提高运输效率。

年底前

区卫生健康委

区生态环境局

市交通委东城运输

管理分局

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

依托国家固体废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危险废物五即(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规范化建设试点,研究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探索运行医疗废物电子转移联单。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卫生健康委

——

6

推动其他

固体废物

资源化

综合利用

开展全市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处置情况及需求摸底工作,持续推动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宣传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成效。健全收集利用处置体系,推动平原生态林、公园园林绿化废弃物不出林”“不出园

年底前

区园林绿化局

——

7

开展固废

排查治理

全面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市政污泥等固体废物非法运输、倾倒、填埋、处置排查。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指导督促责任主体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持续开展建筑垃圾零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跨省转移处置固体废物行为。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北京市交通运输执法

总队三支队

市交通委东城运输

管理分局

区园林绿化局

各街道(地区)

8

打造无废

标杆

细化辖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措施。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区园林绿化局

区教委

各街道(地区)

推进无废细胞建设,打造特色鲜明的无废样板。开展无废校园无废工地无废工厂等典型无废细胞建设标准研究。完成2无废校园1无废工地评价工作。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教委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区园林绿化局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各街道(地区)

(三)提升新污染物管控水平

9

加强药品

使用管理

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开展抗菌药物及细菌耐药监测;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

年底前

区卫生健康委

区市场监管局

——

10

提升新污染物监管能力

研究推动居民家庭废药品回收。

年底前

区卫生健康委

区医疗保障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市管理委

各街道(地区)

严格管控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性的农药及助剂。推广应用高效低风险农药,开展农药使用风险隐患排查,提高使用者科学安全用药意识和水平。

年底前

区园林绿化局

——

按照国家要求完成2026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探索开展水体新污染物的监测和防治。开展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等研究。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市管理委

——

 

 


附件3

 东城区构建多元共治格局2026年行动计划

一、加强生态保护

序号

重点任务

工作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部门

协办单位

(一)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目标

1

目标任务

东城区生态环境质量指数(EI)力争稳中向好。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园林绿化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东城分局

区城市管理委

各街道(地区)

(二)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

2

强化工作

机制

逐步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工作机制。统筹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工作。

年底前

区园林绿化局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道(地区)

3

加强监测

评估

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探索构建以生物多样性本地调查为基础,人工手段与新技术相结合的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结合实际选取典型区域,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观测工作。

年底前

区园林绿化局

区生态环境局

——

4

强化外来入侵物种防控

做好美国白蛾等外来入侵物种的监测与综合治理。

年底前

区园林绿化局

区生态环境局

5

加强执法

检查

依法查处破坏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及栖息地、侵占和破坏林木种质资源等违法行为。对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进行监督检查。开展保护鸟类活动和持续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联合行动,依法快速、持续、坚决、有效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行为。

年底前

区园林绿化局

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城管执法局

(三)维护生态空间格局稳定性

6

着力提升建成区绿视率

强化口袋公园及小微绿地建设,推进园林绿化提质增绿

年底前

区园林绿化局

各街道(地区)

推进花园示范街区建设;推进建筑物墙面、围栏、围墙垂直绿化,建设屋顶花园,优化乔灌草立体结构,提升城市生态系统质量。

年底前

区园林绿化局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区房管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东城分局

各街道(地区)

推进绿视率调查评估,科学评价城市生态建设成效,研究绿视率改善提升措施,力争绿视率稳步提升。

年底前

区园林绿化局

区生态环境局

(四)促进生态保护可持续发展

7

推进区域生态协同治理

推进京津冀林木良种备案互认。加强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等林业有害生物协同防控,按照北京市要求开展专项普查、科普宣传、检疫执法。

年底前

区园林绿化局

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8

开展GEP-R核算和应用

深化GEP-R核算结果在横向交换补偿中的应用,综合考虑现状体量、增长难度以及GDP持续增长等情况,落实GEP-RGDP交换补偿方案,推动将生态优势更大程度转化为发展动能,促进绿水青山金山银山的良性转化。充分发挥生态协同作用,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共享、工作交流,不断推进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走深走实。

年底前

区发展改革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财政局

区园林绿化局

积极推动我区GEP-R提升。按照北京市生态用地变化线索开展实地核查,提高生态保护精细化水平。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城市管理委

各街道(地区)

 

二、着力解决群众身边重点环境问题

序号

重点任务

工作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一)探索噪声多元治理新模式

1

声环境质量目标

全力巩固声环境质量改善成效,辖区国控站点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夜间达标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交道口街道

2

夯实声环境精细化管理基础

部署启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工作。将以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的建筑物为主的区域,划定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东城分局

——

3

推进基层

治理

指导基层自治组织及时劝阻、调解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鼓励各街道结合实际,开展宁静小区建设,引导噪声治理从被动防控主动引导转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社会共治经验。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各街道(地区)

4

持续实施百项噪声治理工程

组织实施10项重点点位固定设备噪声治理,形成典型案例。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

加大夜间施工证明服务指导力度;对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违法夜间施工的工程项目加大查处力度。组织实施3项重点点位施工噪声治理。

年底前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生态环境局

综合考虑交通噪声污染程度、受影响居民数量、隔声屏障安装条件等情况,制定交通噪声缓解年度治理计划,组织实施2项重点路段交通噪声治理。确需设置道路声屏障的,按照城市家具联席会议制度要求组织实施。

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区财政局

区生态环境局

组织实施2项重点点位公共场所噪声治理。

年底前

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生态环境局

5

推动重点领域噪声治理

系统推进公园娱乐、健身等活动噪声治理,指导公园管理单位落实公园噪声治理的主体责任,强化公园噪声管控。

年底前

区园林绿化局

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区生态环境局

强化校园广播噪声扰民问题处置统筹力度,探索中小学校、幼儿园依托定向扬声技术减少广播噪声扰民影响,改善校园周边声环境质量。

年底前

区教委

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区生态环境局

(二)推动接诉即办提质增效

6

推动生态环境领域信访工作法治化

依法分类办理生态环境类诉求。畅通市民诉求表达渠道,倡导市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加强接诉即办数据归集和深度分析,研判信访诉求趋势,加强源头预防。

长期实施

区城市管理指挥

中心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道(地区)

7

深化生态环境接诉即办管家

机制

深化生态环境接诉即办管家机制,加强行业统筹,着力解决好市民反映的噪声、油烟等共性问题。

长期实施

区城市管理指挥

中心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道(地区)

(三)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8

做好空气重污染应对

按照秋冬季长时间大范围污染过程区域联动减排机制,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联动应对中重度污染天气,协同开展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空气重污染

应急指挥部成员

单位

完善重点行业企业空气重污染绩效分级管理,更新完善应急减排清单,按照绩效分级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委宣传部

区空气重污染

应急指挥部成员

单位

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法规,强化空气污染过程应对,推动重点用车单位、施工工地在空气污染应对期间使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使用新能源或国四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鼓励签订用车(械)合同时优先选择新能源车或国六排放标准车、新能源或国四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

长期实施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园林绿化局

市交通委东城运输管理分局

东区邮政管理局

区商务局

区国资委

区生态环境局

——


三、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序号

重点任务

工作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1

提升区级生态环境监测能力

加强对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保障。

保持区级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完善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落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要求,逐步增加区级监测机构人员数量。完成生态环境监测基础站建设。

完善污染源监测一张网,并实现与市生态环境局联网。打造区域一体化监测标杆区。

加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检查力度,同步强化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延伸检查。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人力社保局

2

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落实市级部门要求,对照考核标准,扎实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检察院

区城市管理委

区园林绿化局

3

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融合应用,服务支持企业投资和区域绿色发展。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东城分局

4

引导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

鼓励企业开展节能减碳,污染治理先进技术应用,提升能效,水效,污染物和碳排放绩效。支持企业进行环境社会治理(ESG)信息披露,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提高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

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依规开展环评审批工作,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推进环评和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在企业自愿基础上,环评与排污许可两项审批一并受理,一并许可。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

5

推进美丽城市建设

落实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等要求,结合辖区功能定位和特色,研究谋划十五五时期重点任务措施;因地制宜推进美丽标杆建设,结合实践经验,研究制订建设指引,同时推广1-2个典型案例。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文化和旅游局

区委生态文明委

各成员单位

6

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科学设定整改目标、措施和时限,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和政策标准推进整改工作。强化跟踪问效,推进督察整改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相关街道

区委生态文明委

各成员单位

7

鼓励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美丽东城

办好全国生态日,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宣传活动,宣传美丽东城建设成效。推进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提升公众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和生态环境科学素养。引导公众践行绿色出行,绿色消费,节水节电等绿色生活方式,加快形成全民生态文明自觉。

长期实施

区发展改革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委生态文明委

推动绿色发展工作小组成员单位

 


附件4

 

2026年东城区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指标和重点任务计划

PM2.5年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优良天数比率(%

重污染天数

(天)

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

NOx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吨)

VOCs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吨)

结构减排

工程减排

管理减排

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夜间达标率平均值(%

2026年注册登记货车新能源化率(%

累计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率(%

零排放运输车队(家)

累计绿色企业比例(%

餐饮治理提升家数(家)

累计环保绩效AB级锅炉使用单位(家)

扬尘负荷差等级道路比例(%

29

78

3

达到市级要求

100

同比降低

达到市级要求

35

60

5

70

100

80

≤1.5

达到市级要求

 


议题5

2026年餐饮治理提升任务

序号

街道(地区)

年任务数(家)

1

和平里街道

12

2

安定门街道

5

3

交道口街道

6

4

景山街道

3

5

东华门街道

6

6

东直门街道

5

7

北新桥街道

7

8

东四街道

4

9

朝阳门街道

6

10

建国门街道

10

11

崇文门外街道

7

12

东花市街道

4

13

龙潭街道

5

14

体育馆路街道

3

15

前门街道

3

16

天坛街道

3

17

永定门外街道

4

18

王府井地区

7


小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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