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2. [制发单位] 北京市东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 [实施日期]
  4. [成文日期] 2025-11-14
  5. [发文字号] 东发改发〔2025〕30号
  6. [失效日期] 2028-12-31
  7. [发布日期] 2025-11-15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东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东城区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东城区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北京市东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15日

  

北京市东城区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措施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的文化使命,更好服务全国文化中心建设,进一步促进东城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东城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适用于在东城区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的文化企业,主要采取企业为主体、项目为依托的“项目支持资金申报制度”,申报项目符合东城区文化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支持内容

  第三条 全力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大力发展文化新质生产力,对文化科技融合型企业发展壮大,首次获评“全国文化企业30强”“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等国家级、市级荣誉的文化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

  第四条 聚力打造动漫影视产业高地。全链条赋能创作、制作、体验等环节产业升级,支持AIGC、数字拍摄、人物渲染等关键技术研发应用。鼓励数字化影视拍摄制作平台建设。挖掘“谷子经济”潜力,鼓励动漫影视IP衍生开发和场景打造。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支持。

  第五条 加速游戏电竞产业集聚。探索设立出版国产网络游戏作品审批事项受理窗口,鼓励推出精品原创网络游戏产品,对获批版号并正式出版发行的,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游戏企业在图形渲染、游戏引擎、动作捕捉等关键技术研发应用,支持有条件的空间建设电竞场馆,鼓励高水平电竞赛事落地,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鼓励开拓国际市场,支持海外发行游戏产品,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

  第六条 培植艺人经纪产业生态。搭建专业化艺人经纪产业服务平台建设,支持艺人经纪企业、MCN机构集聚发展、拓展多元商业模式,对成长较快、成效显著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

  第七条 激活数字演艺产业新动能。鼓励举办国际知名、国内一流演唱会、音乐节以及精品驻场演出等文化活动,支持数智票务平台建设,全年累计售票人数超过1000万人次,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鼓励“5G+”超高清、全息投影、虚拟现实等技术应用,拓展虚拟演唱会、第二现场等演艺新形态,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

  第八条 树立数字出版融合发展标杆。加快传统出版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转型,支持出版企业建设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数字内容资源库,鼓励运用AIGC开展网络文学创作,支持新型电子阅读终端开发,丰富数字阅读新场景,促进传统出版优质内容IP与游戏、视听、文旅等领域的协同创新。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

  第九条 构建精品内容创作孵化地。支持企业创作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电影、电视剧、网络剧、微短剧等文艺作品,对票房成绩位于全国前10名的电影作品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其余优秀作品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

  第十条 打造全国艺术品交易主阵地。支持搭建艺术品溯源系统、线上艺术品数智化交易平台,鼓励举办艺术品展览、直播拍卖、数字艺术品交易等新业态,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支持。

  第十一条 塑造创意设计创新策源地。鼓励发展数字视觉设计、互动广告创意、数字整合营销等新型创意业态,支持运用数字技术对中华传统文化资源进行现代产业化开发,推出更多具有深刻文化内涵、鲜明时代特色和广受市场认可的创意设计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

  第十二条 催生文化消费融合新场景。支持打造沉浸式全景戏剧、数字艺术展览、大空间VR、裸眼3D与全息剧场等新型文化消费业态,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鼓励创新“演艺+商业”“演艺+文旅”运营模式,以市场化方式举办戏剧节、电影节、时装周等国家、市级品牌文化活动,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支持。

  第十 三条 推动文化产业园区提质增效。支持园区实施产业空间优化、配套设施完善、业态转型升级等改造项目,鼓励园区与专业机构、行业组织等各类主体深度合作,围绕游戏电竞、动漫影视、数字出版、文旅消费等领域加快产业集聚,打造文化科技融合的特色主题园区,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

  第十四条 加大文化金融支持力度。加快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建设,降低文化企业融资成本。对于企业融资过程中产生的利息、担保费等给予最高20%的支持,每家企业支持资金最高100万元;对于获得投资机构股权融资的文化企业,给予不高于融资总额0.5%的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支持资金最高100万元。同一企业合计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

  第十五条 健全文化出海护航体系。深化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重点支持游戏、短剧、出版、影视、演艺等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拓展海外市场,鼓励企业申报认定“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项目)”,按照年度出口额的3%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助力企业防范出口风险,对于企业实际发生的保险、外汇衍生品等相关费用给予最高3万元资金支持。

  三、附则

  第十六条 本措施涉及资金的条款由相关单位自主申报,申报主体应按照当年发布的通知要求及时提交申请,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涉及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政策支持的,将依法追究申报单位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追回政策支持资金。

  第十七条 同一主体、同一项目、同一事项若同时符合本措施多个条款和东城区其他扶持政策,原则上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本措施由东城区委宣传部(区文促中心)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止。施行期间如遇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政策调整,本措施同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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