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本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具体见附件)面向社会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东城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
北京市东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5月6日
附件:
北京市东城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
一、英雄纪念田继跃高云涛雕像
地址:东城区龙潭街道龙潭路 18 号
保护级别:未确定保护等级
保护管理单位:龙潭公园管理处
保护范围:占地面积为 114.15 平方米
以塑像基台中心(北坐标 596588.509、东坐标 803995.823)为起点,四至如下:
①塑像基座中心至北侧护栏外边线 5.52 米
②塑像基座中心至东侧护栏外边线 3.93 米
③塑像基座中心至南侧护栏外边线 5.52 米
④塑像基座中心至西侧护栏外边线 6.43 米
二、彭雪枫雕像
地址:东城区龙潭街道培新街 6 号
保护级别:未确定保护等级
保护管理单位:北京汇文中学
保护范围:占地面积为 1.83 平方米
以塑像基台中心(北坐标 598251.763、东坐标 802990.643)为起点,四至如下:
①塑像基台中心至北侧塑像本体外边线 0.61 米
②塑像基台中心至东侧塑像本体外边线 0.75 米
③塑像基台中心至南侧塑像本体外边线 0.61 米
④塑像基台中心至西侧塑像本体外边线 0.75 米
三、为国死义唐、谢君纪念之碑
地址:东城区龙潭街道培新街 6 号
保护级别: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管理单位:北京汇文中学
保护范围:占地面积为 23.75 平方米。
以 纪 念 碑 基 台 中 心 ( 北 坐 标 598288.327 、 东 坐 标803026.620)为起点,四至如下:
①纪念碑基台中心至东北侧 2.5 米
②纪念碑基台中心至东南侧 2.375 米
③纪念碑基台中心至西南侧 2.5 米
④纪念碑基台中心至西北侧 2.375 米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侵占、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被侵占、破坏、污损的纪念设施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相关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以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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