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2. [制发单位]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3. [实施日期]
  4. [成文日期] 2019-08-09
  5. [发文字号] 〔〕
  6. [失效日期]
  7. [发布日期] 2019-08-09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东城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北京市东城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9日


北京市东城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北京市东城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抓好“三件大事”和“一条主线,四个重点”战略任务,认真落实中央、北京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着力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公开发布解读、政务公开服务、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等重点工作,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利企便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强化京津冀协同发展信息公开

  1.做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信息公开。(总规实施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2.做好城市环境品质优化改善进展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违法建设拆除、绿化景观改造、公厕改造提升、空气质量等进展信息。(区城管执法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城市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负责落实)

  3.抓好协同发展重点任务落实信息公开。(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4.及时发布群众冰雪运动普及、冰雪运动进校园、培训冰雪项目社会指导员情况等信息公开。(区体育局负责落实)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5.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高精尖产业发展政策落实进展情况。(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6.着力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减行政许可、清理规范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等方面的公开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东城分局、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7.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确需保留的证明实行清单式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8.做好市、区产业政策对信息服务、金融、文化三大主导引导扶持情况信息公开。(区金融服务办、区科信局、区文促中心负责落实)

  9.做好三级政务体系建设信息公开,推进“一张网”建设、“一窗式”改革、“管家式”服务信息公开。(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负责落实)

  (三)做好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

  10.推进落实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方案、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信息公开。(区商务局负责落实)

  11.推进重大科技任务和项目信息公开,做好重点领域科研进展、成果转化等信息公开。(区科技和信息化局负责落实)

  12.做好精准服务驻区重点金融机构信息公开。(区金融服务办负责落实)

  13.做好重点街区整治提升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精品院落、精品街巷、精品街区进展信息。(区城市管理委牵头,各街道负责落实)

  (四)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14.推动大气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做好移动源、分散源污染治理,柴油货车、扬尘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节能及清洁生产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委〕、区发展改革委分别负责落实)

  15.做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节水型社会建设、“清河行动”和“清四乱”行动、河长制、污水治理和再生水利用、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等情况公开。(区园林绿化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分别负责落实)

  16.围绕推动解决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开放等方面,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加大履行地方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职责、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打击非法集资信息公开力度。(区金融服务办负责落实)

  17.推进扶贫协作、支援合作以及结对帮扶信息公开。(区外联办〔区扶贫支援办〕牵头负责、区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落实)

  (五)细化民生保障信息公开

  18.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以及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区教委负责落实)

  19.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和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的信息公开。(区人力社保局、区退役军人局分别负责落实)

  20.进一步推进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做好房屋征收在施项目收尾信息和新启动房屋征收项目信息公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征收办〕负责落实)

  21.做好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信息公开,加大老旧小区改造、租赁住房、政策性产权住房、棚户区改造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区住房城市建设委负责落实)

  22.加大医疗服务、医保监管、药品监管等信息公开力度。(区卫生健康委、区医疗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落实)

  (六)深化财政信息公开

  23.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扩大区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涉及国家秘密外,所有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区级部门都要公开本部门预决算。推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和重点支出信息公开。中央直属单位等其他非区属单位在本系统上级单位允许的范围内,可对使用区级财政资金部分进行公开。(区财政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负责落实)

  24.增加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的重点项目的数量和涉及部门的数量。加大绩效目标公开力度。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及债券规模、利率、期限、偿债计划等信息,对于土地储备、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等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按要求披露项目情况、融资来源、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等信息。及时公布未公开预决算的部门和单位名单。(区财政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加强政策公开发布解读

  (一)推进重大决策公开

  25.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问计求策,特别是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制定的区政府部门在政策出台前,要专门听取企业代表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26.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机制,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征集到意见的主要观点、采纳意见数量、未采纳意见理由等情况要向社会主动公开。建立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加强决策公开的监督管理。(区政务服务局、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推进政策执行公开

  27.对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任务、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各部门、各街道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各街道要跟踪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政策实施的意见建议,开展政策执行效果的评估,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负责落实)

  (三)推进执法信息公开

  28.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严格落实行政处罚信息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部门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信息。(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四)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29.实行政策解读事项目录化管理,确保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街道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采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建立政策解读效果专家评审机制,及时反馈解读工作建议。(区政务服务局、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30.对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问题,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主动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健全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区政务服务局、区网信办、区融媒体中心、区网格中心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六)扩大公众参与互动

  31.完善政府及部门会议开放机制,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会议议题,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特别是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制定的区政府部门要推进会议开放,邀请专家学者、企业、市民代表等列席会议。对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区政务服务局、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负责落实)

  (七)优化政策精准公开服务

  32.推进政策公开精准化,优化政策公开导航服务。完善政策公开、解读、咨询对接服务机制,送政策公开服务到协会、商会、企业。(区政务服务局、区司法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拓展政务公开服务

  (一)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33.及时准确公开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机构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一致告知、一单告知、一图告知、一码告知模式,确保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公布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公布“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公布三级高频审批事项清单,公布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清单。配合市级部门做好政务公开惠民便民地图的应用。(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实行政务公开全清单管理

  34.做好政务公开全清单利用工作,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要对政务公开全清单做相应调整,确保清单事项完整。按规定时限公布“主动公开清单”,并将全清单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的重要参考。在主动公开清单公布利用基础上,加强政府信息专题公开。(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开展“政务开放日”

  35.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制定、与保障改善民生关系密切的部门要积极开展“政务开放日”,公开邀请企业市民代表走进行政机关、深入政务流程、体验政府工作。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街乡吹哨、部门报道”、政务服务、城市精细化管理、重大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等重点工作,广泛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四、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

  (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

  36.贯彻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做好新规定与实际工作的衔接,完善相关机制流程,严格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依法公开本单位“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推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质量。(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负责落实)

  (二)强化政务公开咨询服务

  37.深化“咨询即服务”意识,加强对本单位业务咨询电话的管理,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咨询解答“口径库”,按季度向区政务服务局报备,为建设全区“政务知识库”提供储备。加强对政策咨询解答优秀人员的培养。(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推进“一体化”网上政府建设

  38.按照《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一体化网上政府建设的工作方案》(京政办发〔2019〕9号)要求,建设利企便民、精准服务、整体协同、透明高效的一体化网上政府。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完成政府网站域名清理,完成区政府门户网站IPv6改造工作。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融合发展,加强各单位政务新媒体与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区融媒体中心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四)推进“网上公报、掌上公报”建设

  39.落实规范性文件向政府公报报送机制,强化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提升检索服务功能。探索数字化产品创新,拓展传播渠道,为社会公众提供多样化查阅服务。(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五)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

  40.围绕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关注各单位需求,突出问题导向,开展全区范围业务培训与小范围主题培训,进一步增强培训覆盖面和针对性,不断提升全区政务公开队伍的业务实操能力。(区政务服务局负责落实)

  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理顺管理机制、工作机制,针对本要点,细化工作任务并抓好落实。政务公开要点任务已纳入年度区政府绩效管理体系,区政务服务局将开展专项检查和第三方评估,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相关解读
相关政策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