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题分类] 其他
  2. [制发单位] 北京市东城区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3. [实施日期]
  4. [成文日期] 2021-10-25
  5. [发文字号] 东投促发〔2021〕10号
  6. [失效日期]
  7. [发布日期] 2021-10-25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关于印发《东城区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关于印发《东城区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    

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东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高精尖经济结构,实现产业高精尖、产出高强度、物业高回报、企业高效益的楼宇经济提升目标,我中心修订《东城区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并经2021922日政府专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东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20211025    

(此件公开发布)    


东城区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2035年)》,进一步优化高精尖经济结构,实现产业高精尖、产出高强度、物业高回报、企业高效益楼宇经济提升目标,结合我区楼宇经济发展实际,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 合作经费支持    

支持楼宇配合政府开展招优引强、“两新”党建、风险防控、综合治理等工作,互助合作、互惠共赢。对与政府建立合作关系且在合作期内正常经营的楼宇,每年按照总建筑面积给予合作经费支持。    

对与政府建立合作关系,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楼宇,每年支持20万元;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20万平方米的楼宇,每年支持15万元;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10万平方米的楼宇,每年支持10万元;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含)5万平方米的楼宇或者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含)5万平方米的文创园区,每年支持5万元。    

第二条 改造升级补贴    

支持楼宇提高空间品质、美化建筑风貌、发展绿色智能、完善配套设施、推动产业升级,按照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有关要求,积极主动开展楼宇改造升级。对与政府建立合作关系的楼宇,根据东城区商务楼宇改造升级规范涉及的改造类型、内容、类别不同,分级分档给予改造升级补贴。    

对与政府建立合作关系,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改造升级楼宇,按照改造升级面积最高不超过每平方米500元并且最高不超过相应总投资额10%的标准给予改造升级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改造升级竣工验收后拨付补贴资金的50%,改造升级竣工验收后第一个完整财政年度楼宇评级提升档位的,拨付剩余补贴资金的50%    

对与政府建立合作关系,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厂房、市场、商场、酒店等腾退空间转型升级为商务办公空间的,可参照本条款执行。    

腾退低效楼宇改造、老旧厂房改造、产业园区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按照东城区加强腾退空间和低效楼宇改造利用相关规定给予支持。    

绿色节能改造,按照东城区支持鼓励绿色节能发展相关规定给予支持。    

第三条 综合贡献奖励    

支持楼宇提升服务品质、规范运营行为、招大引强做优,积极主动提高整体品质和综合贡献。对与政府建立合作关系的楼宇,每年依据东城区商务楼宇评价指标体系综合展“紫金之星”评选活动,对评审认定为“紫金之星”的楼宇授予相应奖牌并给予综合贡献奖励。    

对与政府建立合作关系,被评为年度“紫金楼宇”“金牌楼宇”“明星楼宇”的楼授予相应奖牌并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第四条 主题特色奖励    

支持楼宇优化租赁结构、推进产业聚集、形成标杆典范,积极主动打造楼宇主题特色。与政府建立合作关系且非单一主体自用办公的楼宇,每年对产业聚集等情况进行评审,对评审认定为主题特色的楼宇授予相应奖牌并给予主题特色奖励。    

对与政府建立合作关系,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入驻率80%及以上的楼宇,在地注册的文化、金融、信息服务、商业商务服务、健康服务等符合东城区重点产业方向的企业商务办公面积占楼宇商务办公面积80%及以上,可被评为年度“特色楼宇”;在地注册的符合东城区重点产业方向的单一重点产业企业商务办公面积占楼宇商务办公面积50%及以上,可被评为“主题特色楼宇”。被评为“特色楼宇”“主题特色楼宇”的楼综合考虑贡献度、品牌性、影响力等因素,授予相应奖牌并分别给予一次50万元、100万元奖励。    

第五条 招商培育奖励    

支持楼宇积极主动引进符合东城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落户,按照东城区促进中介服务机构招优引强工作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支持楼宇积极主动引进、培育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按照东城区加快培育引进独角兽企业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六条 紫金管家服务    

建立健全“楼宇管家—楼宇单位—入驻企业”三级工作机制,进一步延展和深化东城区“紫金服务”品牌,安排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作为楼宇“紫金管家”,畅通楼宇及入驻企业需求的沟通反馈渠道,协调解决楼宇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给予楼宇个性化服务支持,形成政府服务楼宇、楼宇服务企业、企业回馈社会的良性循环。    

第七条 加强党建引领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好党组织在营商环境建设的引领作用,落实《东城区“两新”组织“强党建、促发展”20条举措》。区委“两新”工委支持楼宇与所在街道开展党建互联互动,加强区域化“两新”党建工作,助力“两新”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积极引导楼宇设立党群服务空间,鼓励打造党建特色楼宇,以高质量党建助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八条 强化风险防控    

楼宇管家要引导楼宇加强引进企业的综合评判,对于存疑企业及时协助楼宇进行审核把关,坚决杜绝风险企业;督促楼宇加强日常风险监测,对擅自转租、非法金融活动等异常情况保持高度警惕,联合各方力量做好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指导楼宇及时妥善化解风险,积极应对、协同联动,协助楼宇尽快恢复正常运营。    

第九条 落实社会责任    

楼宇管家要会同所在街道建立楼宇产权单位、运营单位、物业单位、入驻企业及员工的基础信息台账,加强资源统筹和综合治理,实现资源共享、问题共商、互助共赢,邀请楼宇单位、入驻企业共同参与区域社会治理,打造共生共融共建共享的新发展格局;指导督促楼宇加强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保障人员力量,按照疫情防控等级做好重点防控措施的落实,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帮助入驻企业复工复产。    

第十条 附则    

(一)本措施所称楼宇,是指纳入东城区楼宇工作范围,以商务办公活动为主,商务办公面积2000平方米及以上,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楼宇建筑或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文创园区。存在突出贡献、形成标杆典范的项目,可酌情放宽条件,予以优先重点支持。    

(二)本措施所称楼宇单位,是指楼宇运营主体,即楼宇产权单位或承担楼宇招商和管理服务任务的运营单位,是享受政策补贴奖励的对象,原则上应为在东城区注册纳税的实际运营主体。楼宇入驻企业只有一个或同属一个集团,且楼宇产权为入驻企业或集团公司所有的,不适用本措施。    

(三)本措施所称总建筑面积,是指商务办公及相关配套总面积,不含明显独立的大型商业、酒店、住宅以及自行运营的小产权等其他业态面积。商务办公面积,是指不含相关配套的总建筑面积。    

(四)本措施所称在地注册,是指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东城区登记注册。    

(五)本措施中主题特色奖励条款所指东城区重点产业方向与东城区“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及统计口径保持一致。    

)本措施的不同条款可以同时享受,但不重复计算。楼宇单位每年累计获得的资金支持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本措施与东城区其他优惠政策的相同部分不重复享受,楼宇单位可自主从优选择。    

)本措施涉及各项支持资金主要用于促进楼宇经济发展相关领域或事项,相关主责单位要落实好资金审核、拨付、监督等职能。    

)本措施自2021121日起执行,由东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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