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东城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规范、有序开展,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综〔2019〕1554号)精神,并结合东城区实际,我们对《北京市东城区区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东财发〔2016〕176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北京市东城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东城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
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
2019年9月6日
(联系人:何 杉;联系电话:010-6415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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