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已正式印发。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要求,立足首都功能核心区战略定位,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不断提升东城区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结合东城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二、主要考虑
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更好的发挥东城区在支持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中的作用。
三、主要依据
《关于加快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分园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1+5”政策,即《关于推动中关村加快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措施》《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支持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
四、主要内容
《措施》包含总则、支持培育创新型市场主体、提升园区高端化专业化集约化服务能力、构建一流创新创业生态和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附则5章,共12条内容。
第一章总则共2条,主要明确了制定依据、支持对象和申报条件等内容。
第二章至第四章政策支持类型共3项7条,包括:支持培育创新型市场主体4条、提升园区高端化专业化集约化服务能力1条、构建一流创新创业生态和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2条。
第五章附则3条,本措施由东城园管委会区科委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3年。
五、政策亮点
一是增加了对高新技术企业“筑基扩容”的支持,加大力度培育一批较高科技含量和发展潜力的企业快速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确保我区高新技术企业保有量稳定增长。
二是坚持目标牵引,引导和推进各类资源全链条布局空间载体、全要素向园区集聚、全方位服务园区高质量发展。坚持市场导向,不断提高各类园区运营服务机构的市场化、专业化服务水平,向国家级市级标准靠拢。
三是首次支持科技创新主体建设高水平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聚焦加强机构自身建设和促进成果的在区内转化落地,引导技术转移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四是根据产业面临的新形势与需求,支持培育科技服务业中小企业,对上年度首次达到规模以上且对行业发展有较大促进作用的科技服务企业予以支持,为科技服务业带来更多的增量。
六、企业申报政策兑现方式
申报企业按要求向中关村东城园管委会东城区科委提出申请。申报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认真、如实申报,对于伪造合同、提供虚假发票和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项目单位,取消其申报资格,同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根据东城区政府统一安排,中关村东城园管委会东城区科委开展项目征集工作,受理及操作流程将以当年政策征集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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