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城区酒店业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5-09-26 16:47    来源: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为推动东城区酒店业高质量发展,规范酒店经营行为,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东城分局、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区消防救援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东城区酒店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背景和依据

  东城区作为首都功能核心区,酒店业是服务保障“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升“四个服务”水平的重要载体,也是推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和文旅融合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酒店业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监管职责不清、安全管理压力较大等问题。

  为切实加强行业监管,推动酒店业实现安全、规范、高质量发展,依据《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北京市酒店业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结合东城区实际,制定出台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2024年以来,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专题研讨会等多种形式,起草了《办法》征求意见初稿。自2025年以来,通过书面、座谈等多种形式向市文旅局、区相关各委办局以及部分酒店业经营单位进行了多轮意见征求,并吸收采纳各方意见予以修改和完善。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六章,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说明《办法》起草的依据、目的、意义,明确管理机制和主责部门。

  第二章为行业发展,明确行业发展规划的编制,行业信息统计机制的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等内容。

  第三章为设立与建设规范,明确新设立或改造酒店需符合规划、建筑与安全等要求。新设立酒店实行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各单位依职责对项目进行审核。

  第四章为经营规范,包括行业安全生产相关要求、行业标准化建设、未成年人保护、绿色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在线旅游经营服务平台企业规范等内容。

  第五章为监督检查,包括监管职责的确定、联合重点检查、风险+信用综合监管体系的建设等内容。

  第六章为附则,明确《办法》的解释权属以及《办法》生效日期。

  四、概念界定

  《办法》对酒店进行了明确定义,是指具有酒店业营业执照和公安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利用专门住宿设施,以间/时或间/夜为计费单位,主要为消费者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性单位。按照本《办法》,未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城市短租房、乡村民宿、露营地,以月租或年租形式经营的公寓等不以住宿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业态,不在本《办法》规范范围之内。

  五、新设立酒店有哪些特殊规定?

  东城区作为首都功能核心区,实行严格的准入政策,禁止新设立或迁入住宿业(精品酒店或主题酒店、三星级及以上标准的酒店除外)。新设立酒店需满足空间规划、建筑规范、风貌协调、公共安全、环境管理等多重要求。

  六、什么是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新设立酒店申请主体提交相关材料后,由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并组织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单位进行联合审核,评估项目是否符合核心区功能定位和各项要求。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相关解读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