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2-02-04 14:44    来源: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

背景依据《东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于2016年修订印发实施以来,在指导推动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时隔五年,随着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践的深入,已不适应新形势下应急工作,亟需修订。

一是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制定并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二是机构改革后,政府相关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发生调整,应急管理体制发生重大调整、应急工作机制发生重要变化。

三是上位预案《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已于20218月由市政府印发,我区原预案已不能满足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衔接要求。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的通知(京政发〔202119号)、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的通知(京应急委发〔20215号)精神,东城区组织修订《东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通过修订预案,提升全区应急管理能力,实现安全发展

  问:东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思路是什么?

答: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以细化实化为主,进一步增强总体预案的权威性和实用性,保持核心内容的严肃性:

一是延续作为本区应急指挥与处置总纲的基本定位,从全区角度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四大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做出整体安排;

二是延续具有首都特色的应急工作体系,保持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应急委具体负责的核心制度不变,并进一步丰富完善细化;

三是延续以突发事件应对基本流程为主线的结构框架,主要包含组织机构与职责、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应急保障等内容。

  问:东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1)根据机构改革情况更新了应急工作体系。

区各专项指挥部由17个增加至20个,分别承担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在基层方面,明确街道的先期处置主体责任,并确定应急工作机构。

在重大活动应急服务保障层面,明确由主办机构建立应急工作体系,指挥和协调处置与活动直接相关的突发事件,区应急委工作体系按常态机制运行并提供支援配合。

2)参照《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将事件等级和响应分级进行剥离,显著提升了实用性。

在各领域突发事件等级标准方面,按市相关专项预案中具体规定执行。在响应等级方面,将本区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原则上,一级响应由区委或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区应急委框架基础上组织指导协调;

二级响应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在区专项指挥部框架基础上组织指导协调;

三级响应由街道(地区)启动,根据事态发展需要,提请区应急委协调区级主责部门等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3)根据现场处置经验更新了现场指挥联动机制。

在应对处置的协同联动方面,由区应急委或区相关主责部门立即协调调动公安、交管、消防、医疗、应急、宣传等“六必到”部门赶赴处置。

在现场指挥部运行方面,按照指挥部组建、现场指挥关系、各部门协同应对的逻辑顺序,对原有内容进行了重组和完善。

在现场指挥方面,划分行政指挥和专业指挥权限,现场总指挥行使重要事项决策和行政协调权,执行总指挥行使专业处置权。

  问:东城区突发事件指挥的领导机构与办事机构是否发生变化?

答:根据《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内容,对区突发事件指挥的领导机构进行调整,领导机构设置与职能发生了如下变化:

区应急委组织指挥全区突发事件日常应对工作,统一指挥处置一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配合市应急委或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处置较大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

区委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机构配合市级相关机构处置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区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配合市级相关机构处置重大、特别重大社会安全事件。

区应急委工作机构“东城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由设在区政府办公室改为区应急管理局。

政策文件: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的通知(京政发〔202119号)、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的通知(京应急委发〔20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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