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城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2-07-29 00:00    来源: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和北京市部署要求,为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就《东城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全国因自建房安全问题引发的重大事故频发,安全管控压力不断加大,形势日益严峻。    

  一是房屋由居民自行建设,缺乏专业设计,没有正规队伍施工,存在先天不足。    

  二是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用于经营,违规改扩建、随意加层、私搭乱建情况较多,甚至改变建筑主体结构,隐患突出。    

  三是现行监管机制不完善,基层管理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不足。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四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开展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依法依规全面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集中整治,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推进分类整治,逐步消化存量,用3年时间把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到位。完善相关制度,坚决严控增量,逐步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工作机制    

  《方案》明确了成立东城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由周金星区长担任组长,李妍常务副区长、孙扬副区长和苏昊副区长担任副组长,负责统筹推进全区专项整治工作。成员单位包括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规自分局、区消防支队、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    

  区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四组”。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市建设委,负责区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四个专项组分别为,区规自分局牵头的合规审查专项组,区拆违办(区城管执法局)牵头的拆除专项组,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牵头的结构安全专项组,以及区消防支队牵头的消防安全专项组。    

  (三)主要任务    

  《方案》制定了5项主要任务:    

  1.全面动员部署及前期准备工作,2022年7月完成。    

  包括开展全区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及技术标准、建立基础台账、开展业务培训等。    

  2.全面排查摸底,2023年6月底前完成。    

  一是明确排查范围。本次专项整治的自建房,是指土地、规划、建设审批手续不完善,未进行专业设计、专业施工的房屋建筑。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学校医院市场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以及房上房、楼顶加建等。按照北京市住建委7月7日印发的《关于印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关口径(1.0版)的通知》,“核心区平房院落内居民自建自用的一层房屋”不在排查范围。    

  二是排查内容。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和消防设施合规性。    

  三是排查方式。包括自建房产权人自查、街道和部门核查、区级检查、市级抽查等。    

  3.开展经营性自建房“百日行动”,2022年9月底前完成。    

  以各街道为单位,组织开展经营性自建房“百日行动”,确保全区经营性自建房重大安全隐患管控到位,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4.彻底整治隐患,2025年6月底前完成。    

  一是依法拆违。明确对排查出的自建房是否保留,对不予保留的自建房开展联合执法,按违法建设管控要求及时依法拆除。    

  二是依规鉴定。对予以保留且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各街道督促产权人限期进行安全鉴定。    

  三是加强整治。各街道要按照“一房一策”要求,对存在风险隐患的自建房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时限,加快进行整治。    

  四是强化监管。住房城乡建设、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体育等行业主管部门应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    

  5.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2层及以上新建房屋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    

  二是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    

  三是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    

  四是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    

  五是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区级统筹、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全面检查、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二是加强支撑保障,包括强化资金保障、法律服务、信息化及专业技术支撑等。    

  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区领导小组加强督查督办,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进行通报批评;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    

  四是做好宣传引导,各部门、各街道要广泛宣传,深入开展房屋使用安全科普教育,增强人民群众房屋使用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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