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废止<东城区产业指导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的问答解读

日期:2020-07-09 15:37    来源: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抓紧完成不符合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文件清理的通知》精神,按照《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各区人民政府、有关政府部门不得制定新增产业禁止限制目录”的要求,决定废止东城区涉及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的文件《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城区产业指导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东政发〔2019〕4号)。

  问:《东城区产业指导目录(2018年版)》主要有哪些内容?

  答:《东城区产业指导目录(2018年版)》包含了三类目录内容: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与北京市2018版禁限目录中心城区部分内容一致)、存量产业调整退出目录(标准)以及高精尖产业结构指导目录。

  问:废止《东城区产业指导目录(2018年版)》的依据是什么?

  答:1.北京市和东城区《关于清理不符合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文件的通知》中明确“与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和精神不一致的有关管理规定,一律停止执行,相关工作以国家、北京市《条例》为准”。

  2.《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一条明确“本市新增产业禁止限制目录,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政府部门拟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各区人民政府、有关政府部门不得制定新增产业禁止限制目录”。

  问:废止《东城区产业指导目录(2018年版)》文件后东城区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规定如何执行?

  答:统一按照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目录执行,当前执行的文件为2018年9月26日北京市发布《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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