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何出台《中关村东城园构建高精尖产业用地管理办法》?
推动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提高土地资源产出效益,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用地政策的意见(试行)》(京政发【2017】39号),制定《中关村东城园构建高精尖产业用地管理办法》。
二、《中关村东城园构建高精尖产业用地管理办法》适用于什么范围?
适用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关村东城园。
三、《中关村东城园构建高精尖产业用地管理办法》中规定用地企业的产业发展方向是什么?
申请用地企业产业发展方向为信息服务业、文化产业、体育健康产业、金融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和科技服务业范畴。
四、《中关村东城园构建高精尖产业用地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申请主体应具备什么供地前置条件?
申请主体需符合收入应能计入中关村东城园及东城园单位面积营业收入、人均营业收入、单位面积全口径税收等中关村东城园产业准入量化指标要求。
五、《中关村东城园构建高精尖产业用地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哪些供地及用地方式?
包括四种形式:以租赁方式取得园区产业用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园区土地使用权、园区开发企业自建并持有产业用房方式及园区企业可采取与园区开发企业共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式依法使用中关村东城园土地。
六、《中关村东城园构建高精尖产业用地管理办法》中对用地主体届满续期及用地退出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届满续期应当重新依法办理供地租地手续,逾期未办将收回土地使用权。用地退出将对土地依法评估,按实际缴纳费用及建筑物评估价格合理补偿。
七、《中关村东城园构建高精尖产业用地管理办法》中对土地使用要求是什么?
申请企业必须与中关村东城园管委会签订履约监管协议书,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除特殊规定外,入园企业严禁以任何形式将园区出让或出租的土地及地上房屋进行转让、销售、出租。
八、《中关村东城园构建高精尖产业用地管理办法》中对监督管理有什么规定?
中关村东城园管委会定期监测评估产业项目准入、运营等情况评估,公开执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九、《中关村东城园构建高精尖产业用地管理办法》中的保障措施是什么?
成立由中关村东城园管委会、区规土分局、区发改委、区产促局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定期协商,共同推进中关村东城园土地利用。
结合区属国有企业改革,明确园区运营公司,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用地政策的意见(试行)》(京政发【2017】39号)文件运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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