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城区支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日期:2018-12-28 14:28    来源: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

落实《关于加快培育发展首都现代金融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京金融〔2018〕110号),支持东城区金融业稳步发展,东城区制定了《东城区支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便于理解,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金融是国家重要核心竞争力,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为推动北京市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北京市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发展首都现代金融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北京市《意见》”),对新设、新迁入金融机构及投资机构加大了资金支持力度,较以往北京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有明显提升。

    为落实北京市《意见》,支持东城区金融业稳步发展,推进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创建工作,我办在研究东城区金融业基本情况、走访驻区重点金融机构,调研企业共性需求的基础上,参照北京市及其他省、市、区相关政策条款,研究制定了《东城区支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适用范围

    1.适用企业类型:由“一行两会”审批设立的金融机构总部、分行、分公司、支行、支公司,不包括代理公司、经纪公司等中介机构。

    2.适用人员类型:本《意见》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获得国家金融监管部门资格认定,并在金融机构总部、分行、分公司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行长、副行长、监事长、纪委书记、首席财务官、首席风险官、首席精算师等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外资金融机构代表处首席代表或经领导小组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重点扶持领域

1.外资金融: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的总部、分行、分公司、支行、支公司。

2.文化金融:包括文化金融专营机构以及为辖区文化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

、核心政策条款

1.一次性开办费用补助:对新设、新迁入东城区的法人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性开办费用补助。按实收资本规模,1亿元(含)-5亿元以内的补助500万元,5亿元(含)-10亿元以内的补助1000万元,10亿元(含)-30亿元以内的补助2000万元,30亿元(含)以上的补助5000万元。对增加实收资本的金融机构,给予增资奖励。实收资本增资10亿元(含)以上的,根据其综合贡献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万元。

2.购、租房补贴:对新设、新迁入东城区且在辖区内购租办公用房的法人金融机构、分行、分公司,给予资金补贴。购买办公用房的,每平米给予一次性补贴1500元;租赁办公用房的,前3年每年按当年租金的50%给予补贴。

3.文化金融奖补:对新设、新迁入东城区的法人文化金融专营机构,再额外增加15%的一次性开办费用补助;对新设、新迁入东城区的文化支行等非法人文化金融专营机构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对东城区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按照每年向区内文化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业务规模,2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业务规模1%的奖励,单个金融机构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4.外资金融奖励:对外资金融机构代表处在东城区转制为法人机构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对新设、新迁入东城区的外资金融分支机构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开办费用补助。

    5.金融人才激励。将经济贡献较大的法人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的高管和业务骨干纳入东城区高精尖人才政策支持范围,给予一定资金激励。

6.营商环境构建。建立“定制化、个性化、专业化”的服务模式,设立重点金融机构服务专员,实现“一对一”精准服务,切实解决金融机构在人才引进、医疗服务、子女教育、工作居住证等方面的需求;完善商务、生活、文化等配套服务设施,增强区域高端金融要素资源承载力;举办高规格的文化金融沙龙、峰会等主题活动,打造东城区文化金融品牌。

、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每年按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东城区金融服务办公室提出申请。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其他说明

1.享受政策支持的企业须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注册

在东城,且作为独立纳税主体形成区级收入。

2.根据东城区政府统一安排,我办将按年度开展项目征集工作,具体申报、受理及操作流程将以当年政策征集公告为准。

 

 

 

                     东城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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