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用人单位申报,我局初审张兆英1人符合领取病残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6日。如有异议,可实事求是向我局反映,在反映问题时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以寄发日邮戳为准)。
举报电话:010-65006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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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1月2日
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初审结论公示表
序号 | 用人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初审结论 |
1 | 东城区东直门街道 | 张兆英 | 女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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