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市监执法撤登字〔2026〕第392022号
当事人:北京康纳卓越商贸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MA00C6DE68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外大街86号4号楼四层418室
法定代表人:余永涛
2026年4月7日,余永涛向本局邮寄材料,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申请撤销北京康纳卓越商贸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4日将其登记为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经理的登记(备案)事项。本局于2026年4月8日予以受理。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6月20日,本局将上述涉嫌冒用他人身份虚假登记的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无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本局执法人员拨打北京康纳卓越商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档案记载的电话及年报电话,并向北京康纳卓越商贸有限公司、公司住所地址产权人、公司设立登记代办人员、公司财务负责人邮寄询问通知书或协助调查函,前述单位或个人均未来本局接受询问调查或提交材料。本局于2026年8月13日向仙桃市公安局长埫口镇派出所电话核实余永涛申领身份证情况。本局向我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税务局、人社局、发改委发函,以上部门均未回复。本案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北京康纳卓越商贸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4日取得的设立登记,将余永涛登记(备案)为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经理,北京康纳卓越商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档案中有余永涛身份证信息,经向仙桃市公安局长埫口镇派出所确认,余永涛2017年3月20日因证件丢失申领身份证。故北京康纳卓越商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时使用的余永涛身份证无法律效力。
以上事实有余永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撤销登记材料、北京康纳卓越商贸有限公司基本信息截图和设立登记档案、余永涛历次申领身份证记录等证据佐证。
本局于2026年9月10日向余永涛邮寄送达《撤销登记(备案)听证告知书》,于2026年10月8日向北京康纳卓越商贸有限公司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公告送达《撤销登记(备案)听证告知书》,告知其本局拟作出撤销登记(备案)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以及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及听证权利。当事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
北京康纳卓越商贸有限公司未经余永涛同意冒用其身份信息办理的设立登记,属于提交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的虚假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撤销北京康纳卓越商贸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4日取得的全部设立登记(备案)事项。
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交回营业执照。逾期不交回的,本局将按有关规定执行。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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