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为消除王府井大街南延段非机动车道石材破损带来的通行安全隐患,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计划开展王府井大街南延段非机动车道部分石材更换工程,现决定通过择优比选的方式选定该项目施工单位,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比选。
本工程实施范围为王府井大街南延段非机动车道部分破损石材,需更换石材面积约12.7平方米。项目周期为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9月30日。
二、项目需求
参加择优比选的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完成王府井大街南延段非机动车道约12.7平方米破损石材拆除、新石材铺设更换作业,处置施工垃圾,消除石板破损造成的磕碰、滑倒、雨天积水等安全隐患;
二是优化现场施工组织,合理安排作业,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行人、非机动车通行的影响;
三是严格按照现行道路铺装相关规范标准组织施工。
三、资格要求
比选申请单位符合以下资质的企业,均可参加项目的择优比选:
1.具有承接本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且为合法经营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道路铺装、市政维修相关施工能力;
2.近12个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参加此项目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项目服务方;
4.在北京市有固定的办公营业场所,有专业施工及管理人员,具备现场施工组织能力,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需提供声明函,并盖章);
5.具有已完成或正在履行合同的同类道路铺装、步道维修类项目经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验收报告);
6.配备满足本项目现场施工的作业人员,具备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7.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转包、分包,一经发现,取消中选资格(需提供声明函,并盖章);
9.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的,一经发现造假,取消比选资格(需提供声明函,并盖章)。
四、报名及比选安排
(一)需提交报名材料(扫描盖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相关能力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符合本次择优比选项目要求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验收报告);
5.项目报价;
6.无违纪、不转包分包、资料真实有效声明函。
(二)控制价:2.8万元人民币(含税金,为全部工程费用),该价格为全部服务费用。参选单位报价不得超过该控制价,报价超出控制价的,直接作废参选资格。参选单位存在投标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的,内部评审小组将启动低于成本价或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采购人不支付任何额外增项费用,除双方书面确认的变更外。
(三)工作安排:
1.公告期限:本公告公示期限为五个日历天(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4日),公示期内持续接收合规报名材料。
2.公示期届满,有效报名且资格审核合格单位≥3家的,于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比选评审会;
3.公示期结束后,有效合格报名单位不足3家的,采购人有权选择重新发布比选公告或直接竞争性谈判采购;
4.报名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公告最后一日17:00,逾期发送邮件一律不予受理。
(四)评审与中选规则
1.采购人组织内部评审小组,从企业资质、同类业绩、报价合理性、施工组织及质量保障方案4个维度综合打分择优;
2.评审完成后确定第一中选候选人,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其发放中选通知书;
3.中选单位收到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须与采购人签订正式服务合同,逾期未签约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采购人可顺延选取第二候选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地区管理委员会街区运行部
联系电话:15901347435
电子邮箱:wfjgwhjqyxb@bjdch.gov.cn
请有意向的单位在公告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加盖企业鲜章后扫描PDF文档报名材料,报名材料需注明联系人及电话。材料不全、未盖章、模糊无法辨识的,视为报名无效。
六、争议解决
因本次比选公告、报名、评审产生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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