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扣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日期:2026-09-01 13:00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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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丽丽:

  经核查,姓名:张丽丽,社会保障号码:110101********4544,于2011年07月至2016年07月多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284855.72元,大写贰拾捌万肆仟捌佰伍拾伍元柒角贰分。

  2026年07月25日,我们向您送达了《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您在规定时限内未按期退回,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将直接从您在北京市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后续领取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含一次性待遇、个人账户余额)中抵扣,月抵扣人民币2091.59元,大写贰仟零玖拾壹元伍角玖分,抵扣137个月,抵扣时间2026年11月至2038年 03月,第137个月抵扣399.48元,大写叁佰玖拾玖元肆角捌分。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北京市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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