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及北京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部署,我区组织开展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实地调查、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及会议研究,我区认定登记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石刻、古文化遗址等各类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360处。现依法将其公布为东城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
自公布之日起,各单位以及不可移动文物产权所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条例,积极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东城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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