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的持有单位,因收货单位不慎遗失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副本原件2份(运输证明编号:京-2026-05-0123)。我局予以注销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副本原件2份(运输证明编号:京-2026-05-0057;京-2026-05-0123)。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运输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宪亮、王颖
联系电话:010-84017013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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