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决定书
我局在调查处理投诉案件中发现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存在违反《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三条规定的行为。
根据《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对投诉事项的调查结果,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二)被投诉人违法违规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训诫、通报、责令限期整改等处理;......”之规定,我局于2026年5月26日作出依法责令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进行限期整改的处理。
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
2026年5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