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东便门派出所在办理一起诈骗案过程中,依法扣押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现需要将该笔款项发还案件被害人(马*琳,居民身份证110108********3423)。经工作,暂无法找到上述财物所有人。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现面向社会发出认领公告,请上述财物权利所有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持有效证明材料与办案单位联系办理认领事宜。
逾期仍无人认领的,将依据相关规定按无主财物进行处理,依法上缴国库或者销毁。
公告期限:2026年06月01日起至2027年06月01日
联系方式:卿警官 19810231450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盔甲厂胡同甲4号东便门派出所
特此公告!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2026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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