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北京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将以下1家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进行公布。
一、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处理决定案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负责人:张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UC485P,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8号楼20层1702单元20013室。
2024年3月4日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拖欠工资的案件,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存在拖欠叶某等12人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工资共计3166559.65元的行为。上述事实有单位报送的《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欠薪明细表》、询问笔录为证,违法事实清楚。
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6月21日向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送达了《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理决定书》(京东人社综执理字〔2024〕14号),要求该单位自收到该行政处理决定书5个工作日内叶某等12人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工资共计3166559.65元,并加付赔偿金1583279.83元(拖欠金额×50%),但该单位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支付。
2024年6月20日,本行政机关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公司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处理决定的行为做出"处以1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逾期未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及行政处罚决定。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向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并申请强制执行。2025年2月13日东城区人民法院准予强制执行。2025年7月21日东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终结执行的行政裁定书。
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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