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用人单位申报,我局初审叶正宇等3人符合领取病残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0日,如有异议,可实事求是向我局反映,在反映问题时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以寄发日邮戳为准)。
举报电话:010-65006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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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4日
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初审结论公示表
序号 | 用人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初审结论 |
1 | 北京海博斯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叶正宇 | 男 | 通过 |
2 | 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王元东 | 男 | 通过 |
3 | 北京建安特西维欧特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杨继生 | 男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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